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强制参评企业环境信用拟评价结果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11-02 17:04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联合印发的《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实施方案(试行)》(闽环保总队〔2018〕67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三明市2021年强制参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8-8226579

  邮箱:smshjjcz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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