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市级、县级参评企业名单的公告
时间:2017-12-29 08:25

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和《三明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我市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应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现将符合参评要求、拟作为2017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市级、县级参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市环保局将于20185月底之前公布评价结果。本公告发布后,各参评企业应认真做好相关准备,按照规定程序自觉履行环境信用评价法定义务。鼓励未纳入评价范围内的企业自愿参评。

如对参评企业名单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七天内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 系 人:苏江海、周治诚

联系电话:8288176、8226579

电子邮箱:smshjjcz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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