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市“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联合督导三组一行3人对泰宁县“静夜守护”工作情况开展督导,督导组采取实地调查、访谈交流、查阅内页资料等方式,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县政府办、公安、文旅、住建、市场监管、交通、泰宁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对各自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督导组对泰宁县“静夜守护”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静夜守护”工作是省、市、县纪委“点题整治”工作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持续深化推进;二是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力;三是要常态化开展,积极组织开展日常执法、联合执法、“测管联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在施工企业现场,向企业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强调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落实“午、夜间施工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公示、公告等规定动作,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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