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专项执法 筑牢机动车检测底线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9-25 13:49

  为加强对辖区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保证检测数据的精确度和准确性,助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战工作,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人员对三明市沙县区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调阅福建省机动车污染防治联网管理系统,发现该公司对车辆以简易瞬态法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但检测时该车转速保持在约1006r/min,明显低于该型车国家规定的正常检测尾气所需额定转速,且检测时未将转速测量仪连接至机动车发动机上。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执法人员对该违法行为高度重视,立即采取行动。一方面,对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强调了规范检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于9月23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在今后工作中,沙县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将继续建立健全机动车检测机构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严格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加大联网信息监管力度和现场巡查力度,切实加强机动车检测机构环境保护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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