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某纸业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9-04 01:17

  2024年5月31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清水蓝天”交叉帮扶小组和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利用福建省污染源监控管理系统开展非现场执法排查时,发现某纸业有限公司上传的监测数据中污染物浓度和总排水量明显偏低。发现该情况后,联合执法小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突击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为逃避自动监控设施监管,将大量生产废水通过污水处理初沉池底部设置的铁管直接外排,最终排至仙峰溪。

 

 

  执法人员对某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

   

  部分废水未经完全处理从逃避污染源自动监控的排污口排放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通过经采样监测,发现该公司初沉池底部设置的铁管内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为1530mg/L,与自动监控设施上传的数据严重不符,超过《福建省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0-2013)规定的排放限值,超标18.125倍。

  该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符合《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涉嫌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已于8月27日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依托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快速发现违法问题线索,执法人员充分发挥多年执法大练兵积累的经验以及自动监控设施监管要点,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执法,精准、有效固定证据,形成组合拳,进一步提高环境违法行为发现率和处置率,有力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