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局查处违反 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案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12-14 17:54

  为加强辖区排污企业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22年12月13日,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金星片区)排污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园区内一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复配车间内部分生产加工设施发生变动,与该公司建设项目报告表中内容不一致,但未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规定,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下一步,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排污企业检查行动,以检查促规范、以执法促普法,积极提供政策咨询与业务指导,帮助企业做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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