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群众文体娱乐活动,改善明溪县城区声环境质量,保障居民身心健康,10月11日明溪县发布了《关于规划市民群众健身娱乐场所的通知》和《文明广场舞健身活动倡议书》,规划了一批适合市民群众开展健身娱乐活动的公共场所,倡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文明规范,做到文明健身不扰民。
10月12日晚,明溪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城监大队重点针对城区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场舞噪声扰民点位开展联合执法,现场向群众宣传城区健身娱乐场所规划通知,引导群众前往划定区域开展健身娱乐活动,并劝导广场舞负责人降低音量,控制健身时间,防止噪声扰民。
下一步明溪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深入开展“静夜守护”联合执法行动,推进城区群众文体娱乐活动场所进一步规范化、合理化,为群众营造安静、舒适、文明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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