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环境安全 我们在行动—— 部门联动 加强危废产品管理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9-27 18:16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省、市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废矿物油规范化管理工作,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管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部门协调联动。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联合沙县区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废矿物油专项执法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宣传材料,并及时派发宣传到位。2022年9月,沙县生态环境局联合交通运输局多次开展联合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机动车维修企业,要求企业做好危废管理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维修企业8家,出动检查人员42人次。二是积极引导规范处置。督促企业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的台账,进一步提高企业懂法、守法意识。三是强化综合执法监管。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废矿物油规范化管理成效。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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