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竹木制品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贯彻落实2021年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通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泰委办发明电〔2022〕17号),三明市泰宁生态环境局于近期组织对辖区内竹木制品加工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为基础,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清水蓝天”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县竹木加工生产企业进行深入排查,重点对竹木制品加工企业环保手续、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此次行动共出动40余人次,检查企业十余家,并对竹木制品加工企业锅炉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现场监测,同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强化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宣传,同时督促企业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其他燃煤设施,截至目前,泰宁县明泰木业有限公司已与第三方签订改造合同,2022年底前将完成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改造。
通过此次行动,全面摸清辖区内竹木制品加工企业污染防治情况,完成了既定任务目标,执法检查时未发现竹木加工企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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