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起,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三明,开展为期15天的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截至10月26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共交办11批群众信访举报件,累计共58件。从信访举报件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涉及大气和噪声7个、水7个、土壤1个、噪声3个、大气18个、水和大气8个、水和土壤1个、生态破坏4个、其他污染5个,水、大气和噪声1个,水、大气和生态破坏1个,水、大气和土壤1个,水、大气、土壤和生态破坏1个。从区域分布上看,市本级1件、梅列区14件、三元区5件、明溪县2件、大田县9件、沙县2件、清流县6件、将乐县3件、尤溪县3件、永安市11件、宁化县1件、泰宁县1件。目前,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处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按照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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