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金星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2025年9月9日受理该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在三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对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将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信息全本公示;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三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对报告书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进行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书的意见。在审查过程中,因该报告书部分内容需进一步补充、完善,你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申请暂停审批流程;2025年10月15日你公司重新提交修改完善的报告书,我局重启办件。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清流县嵩溪镇,项目建设一座日处理3000吨工业废水的工业污水处理厂,主要构筑物包括调节池、事故池、混凝初沉池、水解酸化池、AO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水池、芬顿高级氧化池、混凝三沉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等。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新建入河排污口排放,该入河排污口编号为GC-350423-1552-GY-00,入河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6.937957°、北纬26.228939°,入河排污口类型为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污水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入河,尾水直接受纳水体为嵩溪溪。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评估意见和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局初审意见,项目建设符合《清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三明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调节池外延100米、初沉池外延100米、水解酸化池外延100米、AO池外延100米、污泥浓缩池外延100米、芬顿高级氧化池外延100米、污泥浓缩池外延100米、污泥调理池外延100米、污泥脱水机房外延100米。项目对调节池、初沉池、好氧池、厌氧池、水解酸化池、芬顿氧化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等构筑物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将产生的设备和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汇同项目收集范围内企业产生的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嵩溪溪。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止污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从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等方面采取措施,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厂区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防渗控制;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园区及周边企业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九)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安装废水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相关要求开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周边环境质量及入河排污口监测。
(十)污水处理厂尾水受纳水体出现水质严重恶化或者水体纳污能力不足等紧急情况时,你单位必须服从相关管理要求进行排污,确保河流水质安全。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五、我局委托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和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同意三明市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金星片区污水处理厂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