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泰宁县金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泰宁县X763线南会至下坊段公路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2025年4月16日受理该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在三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对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将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信息全本公示;于2025年5月16日在三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对报告书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进行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书的意见。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三明市泰宁县,路线起于原县道X763南会村,与原县道平交,途经南会村、锦江大饭店,终于原县道X763 下坊金鑫加油站前方100米,与原县道X763顺接并平交。路线全长1.813千米,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全线设计车速40千米/时,公路路线前1.07公里段路基宽12.0米、路线后0.743公里段路基宽8.5米,采用全幅沥青混凝土路面。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评估意见和三明市泰宁生态环境局相关意见,项目建设符合《泰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三明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的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施工废水、废气、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排放。施工完成后,施工场地及时拆除,进行绿化修复。严格按照水保措施落实好相关水保措施减少水体流失。应按要求实施绿化工程,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确保公路绿化林带不受破坏。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施工管理,施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材料堆场设置遮雨顶棚、四周设置围挡、底部采取防渗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及下渗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周边村庄现有设施处置。
(三)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应按要求设置硬质围挡,采取主要道路硬化,施工现场保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设置车辆清洗槽,渣土车辆表面覆盖,建筑材料弃渣及时清运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采取降噪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三、该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被三明市泰宁生态环境局查处,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行为。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工程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我局委托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三明市泰宁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