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三明市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2025年4月3日受理该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在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对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将报告表全本公示;于2025年4月29日在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对报告表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进行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表的意见。在审查过程中,因该报告表部分内容需进一步补充、完善,你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申请暂停报告表审批流程;2025年4月22日你公司将修改完善的报告表重新提交后,我局重启办件。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三明市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沙县金古经济开发区,拟对现有项目进行扩建,项目扩建后,全厂拆解能力为:
年拆解废旧电器200万台、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266万台(其中,CRT电视机12.5万台、液晶电视机13.5万台、CRT电脑8万台、液晶电脑10万台、电冰箱55万台、洗衣机46万台、空调55万台、监视器2万台、打印机60万台、手机25万台、复印机50万台、传真机15万台、电话座机50万台、电热水器45万台、燃气热水器9万台、吸油烟机10万台)。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评估意见和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初审意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三明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明环规〔2024〕2号)《沙县金古经济开发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要求,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建成后环境防护距离为拆解车间边界外延50米,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电视电脑液晶拆解线废气、综合拆解线废气、洗衣机拆解废气、空调拆解废气、废润滑油废气、破碎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冰箱拆解线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项目洗衣机平衡盐水、吸油烟机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沙县金古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三)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制冷剂收集、处置(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四)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环境噪声达标,防止噪声扰民。
(五)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可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及园区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七)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开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监测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三、你公司应提请并配合沙县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周边用地管控,在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住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化学需氧量1.334吨/年、氨氮0.178吨/年、挥发性有机物1.224吨/年,根据《三明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化学需氧量、氨氮可豁免交易排污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总量已通过调剂取得。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与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的衔接。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七、我局委托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和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9日
抄送:沙县区人民政府,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三明市思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