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
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深化拓展“满意在三明”和“大爱三明”创建品牌,培育文明礼仪、弘扬文明之风,充分发挥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走在前、作表率引领示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落实市委文明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清静车厢”创建活动的要求,特向全体党员干部提出如下倡议:
一要做“文明出行 清静你我”的倡导者。主动向身边的家人、朋友宣传文明出行、绿色出行、安全出行理念,倡导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自我防护,佩戴口罩,有序出行;
二要做“文明出行 清静你我”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在乘车过程中尽量保持安静,不喧哗、打闹、随意走动,接打电话时,轻声交谈、轻言轻语,礼让他人,不抢座、霸座,不躺卧、践踏座椅,不脱鞋晾脚,不带宠物乘车,不携带味道浓重或怪异、刺鼻的物品上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卫生、安静、文明的乘车环境;
三要做“文明出行 清静你我”的示范者。把“文明出行 清静你我”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文明出行 清静你我”的良好示范者、文明风尚和文明行为的引领者。
让我们自觉做到告别不文明行为,从我做起,以自身文明言行传递正能量,共同促进我市文明程度持续提升。
中共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委员会
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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