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1月份党建主要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11-17 14:38

各党支部:

现就202111月党建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1.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4本指定学习材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跟进学习《习近平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

2.探索“带着问题学”,各支部要结合所属党员和联系的科室存在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工作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通过找准问题、思考备学、学习讨论、归纳点评”四步走,促进党员干部勤思践悟,提升学习成效,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的相关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和材料归档。

4.继续参与“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各党支部要加强督促管理所属党员和联系单位的非党干部职工入网学习,并且每天的参与率要达到95%以上(每人每天学习得分不得少于30分)。

二、贯彻落实“三新”活动,推进五抓五做”、创“模范机关”

培育绿色筑底蕴,山水践初心”党建品牌各支部主动创争优结合“三新”活动,开展“五抓五做”,创建“模范机关”。准切入点突破口,结合实际情况和所联系科室(单位)业务工作的特点,在落实工作举措和成效方面下功夫,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施“党旗飘扬”“提质扩能”“凝心聚力”工程,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好“一月一自评”工作注意培育和总结凝练先进典型、工作经验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制度,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新”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党建述职评议和年终党建责任制考评内容,请各支部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开展,做实做细。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

各支部要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认真组织所属党员和挂钩联系的科室(单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紧密联系实际,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局党组确定的五个实践活动项目的落实,取得实效。要加强对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总结提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的通知》的要求,各支部要将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学习这些宝贵精神的重要意义,做到融会贯通、提升精气神。

四、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各支部要认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年度任务。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本月志愿服务活动由第三支部牵头组织策划。各党支部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党员干部在“志愿三明”平台上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以“双报到、双对接”的形式,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进挂点社区和居住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亮身份、走前头、作表率。要用影像记录愿服务活动情况,加强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请以图文、视频信息报局党办存档备查。

、加强党建工作信息报送

各支部要加强凝练总结党建工作信息,报告理论学习、党建活动、志愿服务等的经验做法党办将适时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支部工作年度考核的内容。

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活动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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