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1月份党建主要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0-11-27 14:27

    

各党支部: 

  现就2020年11月党建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1.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突出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

  2.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学习弘扬廖俊波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支部要于11月底前,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围绕深入学习弘扬廖俊波精神,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讨论。

  3.探索“带着问题学”,各支部要结合所属党员和联系的科室存在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工作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通过“找准问题、思考备学、学习讨论、归纳点评”四步走,促进党员干部勤思践悟,提升学习成效,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习和工作相互交融、相互促进,真正把理论知识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做好工作的本领。

  4.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的相关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和材料归档。

  5.继续参与“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省、市委已将各党组织党员入网学习情况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考评,各党支部要加强督促管理所属党员和联系单位的非党干部职工入网学习,并且每天的参与率要达到95%以上(每人每天学习得分不得少于30分)。

  二、认真落实《2020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暨深化“亮灯行动”、落实“五抓五做”考评细则》

  各支部要认真对照《2020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暨深化“亮灯行动”、落实“五抓五做”考评细则》,逐项自查,补缺补漏,避免扣分。

  三、开展“亮灯行动”、创建“模范机关”

  各支部要细化并实施开展“亮灯行动”、创建“模范机关”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工作举措,结合推进“五比五晒”和落实“153”工作机制,实施“党旗飘扬”“提质扩能”“凝心聚力”工程,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好“一月一自评”工作,注意培育和总结凝练先进典型、工作经验;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制度,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进党员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思想理论上作表率,在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积极创建模范机关。

  四、创新组织活动方式,带着问题深入现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请各支部围绕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探索带着问题,深入现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进工作难点、堵点问题的解决。

  五、规范推进发展党员工作

  各支部要认真梳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5+1”工作法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各党支部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党员干部在“志愿三明”平台上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以“双报到、双对接”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社区,亮身份、走前头、作表率。根据《2020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暨深化“亮灯行动”、落实“五抓五做”考评细则》中“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并参加志愿服务不少于3次,少一次扣0.1分”的要求,各支部要认真梳理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次数,引导未达次数的党员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要用影像记录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加强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请以图文、视频信息报局党办存档备查。

  七、加强党建工作信息报送

  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市局宣传工作方案要求,以及《2020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暨深化“亮灯行动”、落实“五抓五做”考评细则》中“正能量宣传氛围不浓,全年在e三明“亮灯行动·党旗飘扬”栏目中被采用的典型经验、做法,工委直属党委至少完成4篇,未完成的扣0.1分”的要求,各支部要抓紧凝练总结党建工作信息,报告理论学习、党建活动、志愿服务等的经验做法,注意培育和凝练先进典型,每月不少于1条(目前仅被采纳2条)。党办将适时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支部工作年度考核的内容。

  八、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活动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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