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现就2020年8月党建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1.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突出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跟进学习《习近平在吉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别是《<民法典>的“绿色原则”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定》,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的相关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和材料归档。
2.继续参与“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省、市委已将各党组织党员入网学习情况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考评,各党支部要加强督促管理所属党员和联系单位的非党干部职工入网学习,并且每天的参与率要达到95%以上(每人每天学习得分不得少于30分)。
二、开展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半年检查
为落实各支部党建工作,拟于8月份,以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党建工作半年检查,请各支部准备好会议记录及档案材料备查。
三、开展“亮灯行动”、创建“模范机关”
各支部要细化并实施开展“亮灯行动”、创建“模范机关”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工作举措,结合推进“五比五晒”和落实“153”工作机制,实施“党旗飘扬”“提质扩能”“凝心聚力”工程,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好“一月一自评”工作,注意培育和总结凝练先进典型、工作经验;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制度,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进党员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思想理论上作表率,在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积极创建模范机关。
四、组织开展2020年党建重点课题调研工作
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做好2020年机关党建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支部要撰写不少于1篇的调研报告,请联系实际,将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可以与局领导年度工作调研相结合,选准调研主题,认真制定具体调研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调研报告请于9月7日前报机关党办。
五、创新组织活动方式,带着问题深入现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请各支部围绕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带着问题,深入现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进工作难点、堵点问题的解决。尤其是根据《关于扎实推进市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明委工综〔2020〕19号),结合文明城、文明单位创建,开展“垃圾分类,你我同行”系列活动。
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各党支部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党员干部在“志愿三明”平台上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要落实《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在职党员“文明履职奉献 争当创城先锋”活动的通知》(明委组明电〔2020〕23号),以“双报到、双对接”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社区,亮身份、走前头、作表率。要将该项工作纳入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评议、文明单位创建、单位内部二级绩效考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内容,健全完善党员干部评价联动机制,在职党员要在每年进社区服务2次的基础上,参加创城先锋志愿服务活动2次以上,没有完成的,不得作为评优评先、晋级晋职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推选对象,同时扣发一定数量当年度文明单位奖金;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完成率低于90%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各项考评工作中,将给予相应扣分。要用影像记录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加强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请以图文、视频信息报局党办存档备查。
七、加强党建工作信息报送
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市局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各支部要定期报送党建工作信息,报告理论学习、党建活动、志愿服务等的经验做法,注意培育和凝练先进典型。信息形式可以是文字、图文和视频、抖音作品等,要求各党支部每月不少于1条,党办将适时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支部工作年度考核的内容。
八、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活动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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