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份党建主要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0-07-30 15:48

  各党支部:

  现就2020年7月党建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等系列采访实录,学习《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给复旦大学青年师生党员的回信》《团结抗疫 共克时艰——在中非团结抗疫特别峰会上的主旨讲话》,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的相关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和材料归档。

  2.组织各支部党员及所联系的干部职工,积极撰写学习习近平“新思想”的心得体会和500字采访实录感悟感言,以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交流,于7月24日(周五)前择优1-3篇感悟感言选送局党办。各支部要对党员的学习心得认真把关,并做好存档工作。

  3.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测试活动。为进一步促进“新思想”学习入脑入心、推动工作,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及所联系的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基本理论应知应会知识问答100题》,党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理论知识测试工作。

  4.继续参与“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省、市委已将各党组织党员入网学习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各党支部要加强督促管理所属党员和联系单位的非党干部职工入网学习,并且每天的参与率要达到95%以上(每人每天学习得分不得少于30分)。

  二、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根据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局巡察整改办已下发《整改通知单》,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要求。局党组拟定于7月上旬召开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请各支部配合做好会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开展“亮灯行动”、创建“模范机关”

  各支部要细化并实施开展“亮灯行动”、创建“模范机关”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工作举措,结合推进“五比五晒”和落实“153”工作机制,实施“党旗飘扬”“提质扩能”“凝心聚力”工程,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好“一月一自评”工作,注意培育和总结凝练先进典型、工作经验;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制度,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进党员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思想理论上作表率,在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积极创建模范机关。请各支部于7月底前,将第二季度“岗位之星”名单报局党办汇总。

  四、组织开展2020年党建重点课题调研工作

  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做好2020年机关党建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支部要撰写不少于1篇的调研报告,请联系实际,将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可以与局领导年度工作调研相结合,选准调研主题,认真制定具体调研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调研报告请于9月7日前报机关党办。

  五、组织开展“7.1”主题党日活动

  请各支部根据《关于在建党99周年之际开展“唱响‘风展红旗如画’品牌、推动‘亮灯行动’落实”系列活动的通知》,开展“7.1”系列活动,过好庄重的集体政治生日。活动开展情况于7月21日前报局党办。

  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7月份,由第二支部牵头,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支部要以“双报到、双对接”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社区,主动融入创城工作,亮身份、走前头、作表率,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督促所属党员到居住小区报到,为创城助力作贡献。要用影像记录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加强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请以图文、视频信息报局党办存档备查。

  七、加强党建工作信息报送

  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市局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各支部要定期报送党建工作信息,报告理论学习、党建活动、志愿服务等的经验做法,注意培育和凝练先进典型。信息形式可以是文字、图文和视频、抖音作品等,要求每月不少于1条,党办将适时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支部工作年度考核的内容。

   八、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活动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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