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5月份党建主要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0-05-12 17:08

各党支部:

现就2020年5月党建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1.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在陕西考察的重要讲话》《习近平给参与“东方红一号”任务的老科学家回信》《习近平给郑州圆方集团职工的回信》《习近平寄语新时代青年的重要讲话》,继续认真学习《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的相关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和材料归档。

2.继续参与“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省、市委已将各党组织党员入网学习情况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考评,各党支部要加强督促管理所属党员和联系单位的非党干部职工入网学习,入网学习率要达到100%。

二、认真开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逐条落实整改要求

落实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拟于5月底,以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核查,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分析和发现存在的问题,推进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请各支部准备好会议记录及档案材料备查。

三、做好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通知》的学习和贯彻落实

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认真抓好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的通知》要求,请各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结合开展“亮灯行动”、创建“模机关”工,主动深入一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达产、脱贫攻坚等重点目标任务落实,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四、召开机关党委、纪委换届党员大会

经请示市直机关党工委同意,拟于5月上旬组织召开市局机关党委、纪委换届党员大会,请各支部组织好所属党员参加,并协助做好有关会务工作。

五、筹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会议

拟于5月下旬,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会议,请各支部配合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六、开展“亮灯行动”、创“模范机关”

各支部要细化并实施开展“亮灯行动”、创建“模范机关”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工作举措,结合推进“五比五晒”和落实“153”工作机制,实施“党旗飘扬”“提质扩能”“凝心聚力”工程,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好“一月一自评”工作,注意培育和总结凝练先进典型、工作经验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制度,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进党员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思想理论上作表率,在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积极创建模范机关。

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月份,由第三支部牵头,组织党员开展愿服务活动。根据《关于开展社区清沟行动打好创城存在问题歼灭战活动的通知》(明文明办〔2020〕19号)和《关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开展创城义务劳动的通知》(梅文明办〔2020〕5号)要求,各支部要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进社区开展创城义务劳动,亮身份、走前头、作表率,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用影像记录愿服务活动情况,加强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请以图文、视频信息报局党办存档备查。

八、加强党建工作信息报送

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市局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各支部要定期报送党建工作信息,报告理论学习、党建活动、志愿服务等的经验做法,注意培育和凝练先进典型。信息形式可以是文字、图文和视频、抖音作品等,要求每月不少于1条,党办将适时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支部工作年度考核的内容。

九、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活动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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