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份党建主要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0-04-27 10:08

各党支部:

现就2020年4月党建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1.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勉励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全体“90后”党员的回信》《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特别峰会上的发言》《习近平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习近平在浙江考察的重要讲话》,继续认真学习《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的相关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和材料归档。

2.继续参与“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省、市委已将各党组织党员入网学习情况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考评,各党支部要加强督促管理所属党员和联系单位的非党干部职工入网学习,入网学习率要达到100%。

二、组织开展“榕树精神”讨论活动

局办公楼四楼的阳台墙边生长着一棵神奇的榕树,体现出顽强进取积极发展的拼劲、扎实根基深拓不止的坚韧、顶风冒雨迎霜斗雪的气概。请各支部围绕“榕树精神”,联系工作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结合“亮身份、亮职责、亮服务”、创建“模范机关”,营造“真诚阳光、担当奉献、忠廉规矩”的机关文化氛围,进行解放思想大讨论,畅所欲言,坚定信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三、开展机关党委、纪委提前换届工作

经请示市直机关党工委同意,拟于4月中旬组织开展市局机关党委、纪委提前换届工作,请各支部配合做好换届的相关工作。

四、筹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会议

拟于4月下旬,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会议,请各支部配合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开展“亮灯行动”、创“模范机关”

各支部认真落实工作举措,开展“亮灯行动”(即“亮身份、亮职责、亮服务”活动),结合“153”工作机制,实施“党旗飘扬”“提质扩能”“凝心聚力”工程,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好“一月一自评”工作,注意培育和总结凝练先进典型、工作经验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制度,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进党员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思想理论上作表率,在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积极创建模范机关。

六、深化廉政教育“一季一警示”工作

根据市委办《关于深化“一季一警示”工作的通知》(明委办发明电〔2019〕76号)和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印发<2020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直纪〔2020〕3号)要求,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每季度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积极营造崇廉尚廉良好氛围。请各支部于4月15日前将2020年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计划(拟开展月份、内容、活动形式等)报市局党办。

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月份,由监测支部牵头,组织党员开展愿服务活动。各支部要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的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用影像记录愿服务活动情况,加强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请以图文、视频信息报局党办存档备查。

八、建立党建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市局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各支部要定期报送党建工作信息,报告理论学习、党建活动、志愿服务等的经验做法,注意培育和凝练先进典型。信息形式可以是文字、图文和视频、抖音作品等,要求每月不少于1条,党办将适时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支部工作年度考核的内容。

九、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活动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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