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5年度高考和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5-22 09:48

  2025年高考和中考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确保考生在高考和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特作如下通告:

  在2025年5月27日至6月21日期间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在市、县建成区的区域范围和其他区域的中学学校周边范围实行中考、高考期间噪声严管。

  二、除抢修、抢险或者因生产工艺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的以外,禁止城市建成区午间12时至14时30分、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各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5月31日至6月9日期间和6月15日至6月21日期间停止出具夜(午)间连续施工证明。请相关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

  三、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及其它商业活动场所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公共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应严格控制音量。

  四、在高考(6月7日至6月9日)和中考(6月19日至6月21日)期间,全市各考场周边15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超标的生产经营等活动;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施工作业;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装修等活动。

  五、生态环境、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文旅、城市管理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巡查,切实做好高考和中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个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个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三明市便民服务热线  12345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三明市公安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明市水利局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