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市级EOD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会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2-17 09:45

  2月15日,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金融监管局在明溪召开市级EOD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会。市农业农村局,中国农业银行三明分行、兴业银行三明分行,明溪县胡坊镇人民政府、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明溪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代表参加会议。评审会邀请5名相关领域专家对《明溪县胡坊镇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林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

  

  会上,专家评审组认真听取了胡坊镇关于项目前期工作的介绍和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过认真审阅、质询和充分讨论,一致认为:项目边界清晰,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一体化推进生态环境改善目标明确,符合《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三明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试点实施方案》 等相关要求,同意项目通过评审。同时,还结合明溪实际提出了科学、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明溪县胡坊镇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林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总投资约5.76亿元,由胡坊镇人民政府负责申报、实施。胡坊镇以“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为主线,拟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一体化运作”的模式,通过特色产业开发项目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投入的反哺,形成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格局,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胡坊”。

  我市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全省第一批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两者有机结合为开展 EOD 模式探索提供了政策保障。将乡(镇)人民政府作为EOD项目的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是我市推进EOD项目工作的创新举措。今年1月,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印发<三明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环〔2023〕1号),引导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策划实施EOD项目。胡坊镇EOD项目的实施将为全市推广乡镇EOD模式提供参考和借鉴,打造乡镇生态文明建设新样板,助推我市乡村生态振兴和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策划实施一批EOD模式试点项目,形成一批优质生态产业固定资产,打造一批“投、建、管、运”一体化亮点工程,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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