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1月份环境质量会商工作会议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02-26 16:58
          2月26日上午,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2021年1月份环境质量会商工作会议,会议由张德乾二级调研员主持,参加会议的有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市局各环境要素管理科室、环境执法支队、市驻梅列、三元生态环境局等有关负责人。
    1月,三明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01,与上年同比上升1.14个单位,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八。各县(市)空气质量6项污染物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天数比例均为100%,大田县、明溪县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沙县为二氧化氮,其余县(市)均为细颗粒物。将乐县、建宁县、明溪县等3个城市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综合排名前十。全市1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达标率均为100%;1月,全市55个国(省)控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8.2%,水质状况“优”,其中19个国控断面各项监测值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达标率为100%,36个省控断面中有35个断面水质符合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Ⅲ类,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7.2%。
    会上,各科室、单位对2021年1月份环境质量数据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张德乾二级调研员指出,一方面,1月份我市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地市级城市排名第19位,取得较好成绩,但同时也应当认识到,由于天气影响,降水减少,水位下降,部分断面水质可能出现恶化,各县(市、区)应当未雨绸缪,深入分析各指标变化趋势,及时掌握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环境质量;另一方面,大气质量状况不容乐观,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着力解决建筑扬尘、露天焚烧等突出问题,确保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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