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学习宣传《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0-12-03 16:28

  2020年9月29日,《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集中学习了《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行为;通过LED屏播放《条例》具体内容,大力宣传和倡导文明行为,并要求派驻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人人学文明、人人讲文明、人人行文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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