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省上下达我市2025年第二批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76万元用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将276万元用于将乐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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