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公告(2024年)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12-10 10:07

  根据《福建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国环发〔2021〕11号)和《2024年度福建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闽环保固体〔2024〕1号)有关要求,现发布我市危险废物产生以及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等有关情况,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概况

  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申报产生量8.0万吨,其中:产废企业自行利用处置0.42万吨,委外利用处置7.67万吨。2024年1-11月,全市危险废物申报产生量7.94万吨,与2023年同期相比略有增长。

  2023年,全市产生29大类危险废物,其中产生量最大的前10类危险废物分别为:HW23含锌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8焚烧处置残渣、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31含铅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1医疗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49其他废物,产生量合计7.45万吨,占全市产废总量的93.1%。

  二、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能力概况

  截至2024年11月,我市危险废物经营持证单位共有18家,我市危废经营能力合计约70.71万吨/年,覆盖危废28大类,其中综合利用11家,合计规模46.96万吨/年;水泥协同处置4家,合计规模23.25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2家规模0.40万吨/年;废油收集1家规模0.1万吨/年。我市危废经营企业数量、规模和类别覆盖均居全省前列,根据平台数据,截至目前,2024年三明市共计产生危废7.96万吨,其中三明本地处置利用量7.39万吨,占比93%。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

  结合《福建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引导性通告(2024年)》及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分析,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谨慎投资能力已明显过剩的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利用类项目,以含铅、锌、铜、镍危险废物为原料的金属冶炼类项目,稀贵金属催化剂仅提取金属类项目,废铝灰利用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类项目。避免产能闲置、减少资源浪费。

  (二)鼓励900-200-08和900-006-09含油切削金属屑的豁免申请。

  (三)鼓励投入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鼓励现有利用类经营单位,整合同类别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实施技术提升改造,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危险废物利用水平和经济效益。

  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市场,在投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时,应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并充分衔接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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