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区域划定)项目询价的函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04-12 10:06

各意向报价单位: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任务清单(2023-2025年)的函》(闽环综合函〔2023〕3号)要求,我市需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将该项工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现向贵单位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区域划定)项目

  (二)建设内容:

  1.补充必要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完成三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定。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2.摸排全市范围内的全部地下水环境监测井,构建三明市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库,制定三明市地下水环境监测基础设施调查报告。2025年6月底前完成。

  二、项目实施要求

  (一)技术要求:

  1.《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环办土壤函〔2023〕299号)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

  3.《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系统数据编码及目录要求(试行)》(环办土壤函〔2023〕359号)

  4.《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6.《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0270)

  7.《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

  8.《福建省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周边调查工作方案》(闽环保土〔2022〕9号)

  9.《福建省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质量控制指南(试行)》(闽环保土〔2023〕8号)

  10.《三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明环土〔2022〕3号)

  (二)项目成果:

  1.《三明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补充调查报告》;

  2.《三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定工作方案》;

  3.《三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定工作报告》;

  4.《三明市地下水环境监测基础设施调查报告》。

  以上成果均应通过专家技术评审,通过评审后提交至采购单位,并配合采购单位上传项目成果至线上系统平台。成果形式应包含:一是空间矢量数据用Arcgis软件编制.shp格式;二是除空间矢量数据外,均需提供盖章的纸质文件、可编辑.doc文件、盖章后的扫描.pdf文件。

  (三)人员要求:应指定具有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应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具有环境规划、土壤或地下水、水文地质等相关基础知识。如需补充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入场前所有采样人员应具有采样相关基础知识、熟悉采样技术规范要求,采样前要经过统一培训,对采样中的关键步骤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分析测试的样品制备、分析人员应熟悉样品制备、分析检测技术规范,并且操作熟练,有丰富的实验经验。

  (四)工作质量要求:任务承担单位须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抽查质控,并按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如果发生工作进度滞后、工作质量不合格问题的,采购单位可以对其费用进行扣减,并对任务承担单位进行通报约谈。

  (五)安全防护要求:任务承担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范工作。如需补充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人员进场前,需制定好事故应急管理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并开展入场培训。钻探采样过程应设立明显警示,采取人员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因任务承担单位未落实安全措施而致人员发生安全问题,均由任务承担单位负责协商并赔偿其造成的损失;如协商无果,需要司法调解或诉讼的,由任务承担单位负责稳妥解决,且不得产生不良影响。

  (六)保密要求:任务承担单位需承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同样负有保密责任,在本项目未公开前,不得披露相关信息。项目数据、结论内容、图片图件等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采购单位所有,任务承担单位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场合和任何时间传阅或展示,不得用于评奖、出版、发表、自媒体等活动,不得用于任务承担单位的内部共享资料。

  三、报价要求

  有意向报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4月18日前将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三明市三元区绿岩新村74幢),并在报价函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逾期将不予接收。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8-8247519

  联系邮箱:smhbzlk@126.com。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