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支部委员会关于厅党组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1-17 11:17

  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厅党组巡察组于2022年5月9日至5月28日对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工作,2022年9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坚决落实巡察要求,抓紧抓实巡察整改

  站党支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厅党组的整改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党支部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厅党组、巡察组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深入反思检查,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党支部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整改工作。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7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党支部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党支部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成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理,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举办集中业务学习(培训),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厅党组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存在差距。

  (1)关于“学习不够系统全面,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悟不深、践行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等,并开展研讨交流。二是组织党员收听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报告,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交流,组织二十大报告100题学习测试。三是开展监测技术培训。2022年9月8日举办水质和空气自动监测技术培训班,11月22日线上举办水质现场采样监测技术培训班,着力提升县级监测站技术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四是积极开展各类调查监测及专项监测。2022年8-11月开展了各类水质调查监测,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5期测管联动监测,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应急监测。五是结合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2020-2022年)行动,补齐在饮用水、土壤、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分析能力方面的短板。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省厅监测工作要求不够严格”问题。

  ①“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开展成效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2022年开展各类学习交流研讨5次。二是开展各类专项调查监测。2022年8月-11月开展污水处理厂水质专项监测、国控断面水质调查监测等。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②监测方案实施与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依规对3名责任人给予处理。二是严格按照《2022年度福建省污染源执法监测质量核查与抽测工作方案》要求开展2022年三明市污染源执法监测质量核查与抽测工作,全市污染源执法监测、入河排污口监测抽测比例均达到方案要求。三是2022年对三明市辖区24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飞行检查20个,检查比例为83.3%,达到飞行检查抽查比例80%的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4日组织采购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省财政厅、省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二是加快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至2022年12月31日我站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020-2022年)所有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2022年度我站预算执行率为88.78%,比上年同期提高43.9个百分点。三是有序推进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各项工作,目前已完成各采购项目采购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先锋队开展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2022年10月10日将《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先锋队实施方案》印发给各科室,并要求各工作组组长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建设目标进度表认真贯彻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方面还存在差距。

  (1)关于“部分生态环境监测能力还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依规对3名责任人给予处理。二是关于7个无监测资质的项目,目前均已取得人员上岗证,其中囊藻毒素-LR、甲萘威、碘化物3个项目已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扩项评审。三是关于分析方法中有44项持证上岗人数少于2人问题。2023年2月、2023年9月申报2轮持证上岗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目前已有35个项目满足2人持证。

  完成情况:已完成阶段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环境质量报告书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依规对2名责任人给予处理。相关编制人员已补充完善地下水、噪声章节的原因分析。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部分监测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依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根据监测方案制定2022年地表水、饮用水、小流域外场采集全程序空白样、平行样的采样工作计划,并于2022年11月起执行。二是2022年11月3日组织技术人员学习地表水、环境空气采样等环境监测相关技术规范,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采样和现场监测控制程序》《样品管理程序》,要求外场采样监测人员认真填写现场监测记录,完善样品交接流程,做好样品交接工作。举一反三,对2022年以来原始记录进行自查,确保监测工作规范开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2022年11月4日组织监测人员学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有关提升监测原始记录存档工作的条款。四是2022年11月申报《水质17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1048-2019)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有1人获得上岗证,下一步将对该方法进行扩项。

  完成情况:已完成阶段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监测报告编制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10月12日组织报告编制人员学习我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中关于监测报告编制要求,提高监测报告编制规范性。举一反三组织对2022年以来出具的监测报告进行自查,未发现编制信息不完整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外部质控措施监督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依规对1名责任人给予处理。2022年我站对分包项目均进行质量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方式有外场平行样、密码样、标准样品、要求被委托方提供内部质控记录等。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服务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中发挥指导、参谋作用还不够突出。

  (1)关于“为基层减负不够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7月起,我站已承担县级监测站不具备能力的粪大肠菌群、叶绿素a分析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对县(区)站指导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2022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工作质量核查帮扶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10个县级站开展监测工作质量核查帮扶工作,2022年11月18日针对本次核查帮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线上培训,指出存在问题、整改方向及持续改进的办法,指导各县级站完成整改。12月2日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清流监测站开展现场“一对一帮扶”,督促各县级站按要求完成整改。二是编制《2023年三明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工作质量核查帮扶工作方案》,目前已全部完成11个县级站2023年质量核查帮扶工作。2023年7月组织开展三明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工作质量核查帮扶培训,指导各县站如何进行整改及今后的持续改进。三是2023年7月组织开展全市各县监测站技术人员空气自动监测和水质自动监测业务培训。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刻、措施不够有效、分析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党支部主体责任和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抓紧不放,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2022年8月对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形成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12月22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总结分析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是强化干部队伍阵地意识,组织一场保密专题教育讲座,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及时整改漏洞和隐患。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关于“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相关人员已于2022年9月16日退回违规报销费用,依规对1名责任人给予处理。二是修订并完善《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销审核、审批等环节流程。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廉政风险防控还存在短板。

  (1)关于“部分内控制度操作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并完善《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管理制度》《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合同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于2022年11月10日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通过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表单化、表单信息化,确保各项内控制度落到实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依规对3名责任人给予处理。修订并完善《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管理制度》,在今后的招投标工作中加强审核,集体决策。二是进一步精准编制年度预算,严格遵守无预算不采购原则,要求财务人员加强零星采购审批手续审核,报销材料不全的坚决不予办理。三是制定《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站务会议事规则》和《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集体决策的议事范围和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依规对2名责任人给予处理。举一反三,对2019-2021年财务凭证进行核查,对8台未确认固定资产的设备补充确认,合计原值33715元。二是修订《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固定资产请购、验收、登记、领用流程和表单。督促仪器使用人、设备管理员、资产管理员认真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受控状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车辆费用报销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间即知即改,于2022年5月27日印发《关于完善业务用车管理制度的通知》,制定派车出车业务流程,派车单增加车辆出入库时间、途中加油、码表读数、车辆清洗、车辆维修、通行费等信息,车辆使用情况统计表完善了车辆单项费用统计内容,并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二是修订完善《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每张加油卡充值后额度控制在5000元内、报销时应附对应车牌号的加油卡卡内余额及本次充值金额的要求。对车辆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洗车费的报销也进行详细规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关于“工会经费管理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依规对3名责任人给予处理。于2022年7月建立并补登2020年以来工会财务账。二是2022年11月4日组织工会经办、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原始票据的审核,确保原始票据及附件齐全。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费用列支不规范、手续不全”问题。

  ①费用列支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依规对3名责任人给予处理。督促财务人员学习最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基本支出按支出级次细化到位,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基本原则,确保如实、正确、完整反映财务数据。二是举一反三,对2022年以来财务凭证进行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依规对3名责任人给予处理。相关人员于2022年9月22日退回多缴纳住房公积金2900元。二是修订并完善《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与人事之间信息交流,对离职、退休职工及时减员停保。三是举一反三,对2022年以来财务凭证进行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③报销手续不齐全、不及时报销差旅费、报销手续错误。

  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依规对5名责任人给予处理。修订并完善《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全站人员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的学习,规范报销手续,提高表单填写规范化水平,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杜绝白条报销现象,加强财务人员对财经法规制度学习,严把支出审核审批关。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财务基础工作薄弱、账目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依规对2名责任人给予处理。经初步自查,财务会计银行存款余额与实际账户余额一致,经站务会研究决定,2022年11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我站2018年至2021年的财务账目进行审计,核实科目余额,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形成审计报告,2023年2月根据审计报告调整相关财务账目和决算报表,做到账表相符。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专家劳务费支付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依规对2名责任人给予处理。修订并完善《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授课费、劳务费应当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严把支出审核审批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关于“学习记录较随意”问题。

  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依规对2名责任人给予处理。要求记录人员严格按规范格式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字迹端正,认真严谨。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文风会风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并根据条例修订完善《收发文管理制度》,完善发文管理流程,新增会议纪要管理流程,实行分级审核、主要领导签发的模式,严格把关,提高发文的质量和严谨性。二是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会议记录技巧,完整真实记录会议内容,对涉及资金分配和使用、政府采购、内部人事调整等重大问题研究及时形成会议纪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监测记录表格填写不规范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依规对6名责任人给予处理。2022年11月4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采样和现场监测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等程序文件,要求采样人员严格按照采样规范,认真如实地填写采样信息,并加强采样单校对工作。二是举一反三,对2022年监测记录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支部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站支部书记分别与副站长和科室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二是对2022年上半年及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分别形成2022年上半年、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三是2023年4月11日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传达学习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站支部书记与站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四是2023年7月13日党员大会对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支部议事决策功能不够突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28日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非党员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闽委工〔2020〕16号)等有关文件。二是制定《中共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支部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把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列入议事范围。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支部委员会设置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4月严格按照基层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干部管理和发展党员未及时跟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厅《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垂改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联动,逐步建立人员互派交流机制,互派人员交流锻炼、跟班学习。二是及时跟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我站1名入党积极分子于2022年10月28日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2023年4月23日吸收为预备党员。

  完成情况:已完成阶段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开展2022年度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中共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支部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中共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支部委员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中共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支部委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会前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普通党员之间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支部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中共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支部委员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二是会前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有关党内法规,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三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站干部职工对党支部及单位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撰写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党员个人和非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上每位党员及非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依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落实上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1)关于“自查不深入、整改无实质性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党风政风问题查摆、廉政风险再梳理再排查工作,形成《党风政风问题自查整改台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按要求上报进展情况,研究制定《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四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情况排查,对自查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及时上报整改情况。三是认真开展巡察发现环境监测工作共性问题自查,制定《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巡察发现环境监测工作方面存在问题清单》,要求各有关科室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四是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指导组反馈问题整改、省委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报告省厅。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市场调查,2022年11月28日经站务会研究重新选定承办方,2022年第4季度起职工伙食补助开支已由承办方开具正式发票。二是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党支部书记及站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是所在科室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落实意识形态“211”工作制度,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2022年7月5日对上半年意识形态进行分析研判,12月22日对2022年意识形态进行分析总结。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刘洪晃,联系电话:0598-8236263;通信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绿岩新村76幢。

 

  中共福建省三明环境监测中心站支部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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