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公告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1-13 21:26

  省上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32万元(闽财资环指〔2022〕60号),其中,地下水污染防治资金550万元,地表水污染防治项目682万元。按照《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及省上下达区域绩效目标要求,该笔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宁化县翠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三期)化工及生物制药集中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项目、尤溪县精细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将乐积善工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等5个入库项目,具体分配情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9日。

 

  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分配建议项目表

序号

县(市、区)

项目名称

建议分配金额(万元)

1

宁化县

宁化县翠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

682

2

永安市

北部工业新城(三期)化工及生物制药集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131

3

尤溪县

精细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127

4

清流县

氟新材料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

150

5

将乐县

积善工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

142

合计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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