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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0-05-25 11:38 点击数: 字体: 大 中 小 默认
明环信答〔2020〕9号
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
信访人:
您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反映“三明市三元区渡头坪砂石场粉尘污染环境”的信访事项(闽环信转字〔2020〕58号)收悉。此件与5月15日省厅信访办转来信访件一致,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信访人的基本诉求
莆炎高速三明段YA19合同段拌合站旁(三元区渡头坪33号旁)砂石场手续不全,在生产过程中未及时、有效、规范处理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被举报单位基本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您反映的“砂石场”为厦门鹭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莆炎高速三明段YA19标工程的石料加工、存放项目。该项目主要从事石料加工,位于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黄砂村,已办理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5月14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石料加工生产线正在生产,破碎设备及厂界已配套有喷淋设施,生产过程中喷淋设施正常运行。三元环境监测站对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粉尘达标排放。
三、处理意见
1.我局将会同三元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避免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关于产品以次充好、产品质量等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能,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