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1月-2020年6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情况的函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0-11-25 10:19

市驻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2019年11月—2020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及各派驻机构审批的环评文件组织开展了复核工作,现将复核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取了11份环境影响报告书和13份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编制质量复核,涉及编制单位共23家(省内16家,省外7家)。经专家复核,11份环境影响报告书和10份环境影响报告表复核成绩为合格,3份环境影响报告表复核成绩为不合格,复核成绩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存在问题

经复核发现,《泰宁县开善乡顺达养殖场养殖鳗鱼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遗漏现有工程环境保护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方案等分析内容、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受纳或受影响水体(开善溪)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未提出防疫等各类药品包装物及病死产品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问题;《年产5000吨植物沥青(固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原料来源、贮存、投加方式等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有机废气产生量计算缺乏依据、未对生活污水用于浇灌周边林地、蒸馏废气冷凝回收醋液外售作为牲畜饲料或化肥生产原料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等问题;《三明世通木业集成板、涂装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遗漏烘干、粘合工艺及喷漆工艺中调漆、喷漆、流平等生产工艺分析内容、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喷漆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计算缺乏依据、未提出涂胶废气、LOSP有机木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问题。

三、处理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对上述3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予以失信记分5分。相关单位和个人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或者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四、后续监管要求

市驻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应加强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对受理的环评文件,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相关情形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审查发现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中需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的情形,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对于上述复核发现的问题,由相关县(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环境监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附件:1.三明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11月-2020年6月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复核成绩表

      2.三明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11月-2020年6月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1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11月-2020年6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编制质量复核成绩表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编制单位

复核分数

1

沙县金古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

71.5

2

国道G356线宁化城关何家园至 城郊乡瓦庄村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明市国投环境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71.5

3

60万羽生态蛋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70

4

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明市慧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9

5

明溪县餐厨废弃物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福建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66.5

6

新能源汽车用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负极材料高温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福建省智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6

7

大田京口工业园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65

8

福建尤溪城南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近期1.5万吨/日)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泉州华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64.5

9

金属铜铝废料和碎屑等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云渡生态环境科技(泉州)有限公司

62.5

10

废旧轮胎回收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1.5

11

福建省建宁县十字排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开采项目(12万立方米/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漳州市东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1

12

高密度聚乙烯热态缠绕结构壁管(克拉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69

13

莆炎高速三明段YA17文笔山隧道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明市森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8.5

14

江氏鳗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6.5

15

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63.5

16

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寻佳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63.5

17

鳗鱼养殖建设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福州华冠环保有限公司

62.5

18

农林废弃物智能热解加速转化生态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漳州市东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2.5

19

养鳗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2

20

鑫泰资源综合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漳州简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60

21

建宁县建福鳗鱼养殖场年产100吨鳗鱼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60

22

年产5000吨植物沥青(固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漳州华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2.5

23

三明世通木业集成板、涂装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2

24

养殖鳗鱼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福建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1.5

 

 

 

 

 

附件2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11月-2020年6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编制质量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存在问题

编制单位及处理意见

编制主持人及处理意见

处理依据

后续监管要求

1

年产5000吨植物沥青(固态)生产项目

永安市顺成防水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1.缺少项目选址与相关法定规划符合性分析内容,未明确原料用植物沥青的来源以及贮存、投料方式,未说明蒸馏废气冷凝回收醋液的理化性质;2.未根据生产设备、生产周期、生产批次进行产能及污染源强核算,对有机废气产生量计算缺乏依据;导热油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折算为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3.未提出蒸馏废气冷凝回收醋液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内容,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未明确建设要求,未对生活污水用于浇灌周边林地、蒸馏废气冷凝回收醋液外售作为牲畜饲料或化肥生产原料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漳州华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602MA31F1BC69):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刘永强(BH014264):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十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第七条

由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督促建设单位强化运营期大气(特别是挥发性有机物)和固体废物(包括蒸馏废气冷凝回收醋液等)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污染物排放监控,确保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

2

三明世通木业集成板、涂装板生产项目

三明世通木业有限公司

1.遗漏烘干、粘合工艺及喷漆工艺中调漆、喷漆、流平等生产工艺分析内容;2.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未明确使用的油漆组分,对喷漆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计算缺乏依据;4.未提出涂胶废气、LOSP有机木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内容,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未明确建设要求,未对生产废水循环回用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421100MA48B7NG8N):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李正(BH001036):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八项、第十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第七条

由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督促建设单位强化运营期大气(特别是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污染物排放监控,确保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

3

养殖鳗鱼扩建项目

泰宁县开善乡顺达养殖场

1.遗漏现有工程基本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方案等分析内容;2.该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开善溪,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受纳或受影响水体(开善溪)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3.对水环境影响预测内容仅分析污水对开善溪的贡献值,未在考虑叠加影响的情况下,预测项目对流域水质达标状况;4.未分析该项目病死产品暂存产生的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同时对防疫等各类药品包装物及病死产品未提出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福建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50100MA32DFGR9X):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林晶(BH030542):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第七条

由三明市泰宁生态环境局督促建设单位强化运营期废水和固体废物(包括各类药品包装物及病死产品等)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污染物排放监控,确保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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