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21日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0-01-22 11:4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115日~2020121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122日-202012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或者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文号 

发文时间 

1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福建省旭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蓄电池收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明环评函〔2020〕2号 

2020116 

2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三明市(永安市、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明环评〔2020〕3号 

2020年1月19日 

3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福建金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谢坑矿区峰岩矿段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明环评〔2020〕4 

2020年1月20日 

4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国投闽光(三明)城市资源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明环评函〔2020〕3 

2020年1月20日 

5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三明市盈新贸易有限公司旧铅酸电池回收、检测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明环评函〔2020〕4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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