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17 13:45

  截至12月16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三明市12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FJ202312060127

三明市沙县区沙县,汇恒纸业有限公司,在2019年建设地下污水池时偷埋暗管至沙溪,2023年3月环保部门看到厂边沙溪河面上冒出黑水,但因污水管位置隐蔽不了了之。

三明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12月7日,沙县生态环境局对汇恒纸业现场检查,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经监测,外排废水达标排放。次日,再次对该公司突击检查,发现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浓缩池底部埋设有一根直径约10cm的PVC管,管道另一端设置于厂区边界的沙溪河,污泥浓缩池的废水可通过该管道进入沙溪河。

2.2023年3月6日,沙县生态环境局接到12345投诉件后,现场核查,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沙溪河面上冒出黑水的问题,已及时反馈调查结果。

部分属实

汇恒纸业公司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河道及周边环境良好。

沙县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8日对汇恒纸业涉嫌私设排污口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责令该公司于12月15日内拆除污泥浓缩池底部至沙溪河的管道。目前,管道已拆除,原预埋管道处已重新覆土。

已办结

2

X3FJ202312060142

三明市大田县广福矿业有限公司的两处铅锌选矿厂(前坪乡下坑村、湖美乡大尤村),凌晨3点左右非法排放污水,遇暴雨该选矿厂污泥排入河道。该公司采矿证的开采矿种为铁矿,实际开采矿种为铅锌矿。

三明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两处铅锌选矿厂”为大田县广福矿业有限公司下坑多金属选矿厂,及其分公司大田县广福矿业有限公司湖美大尤多金属选矿厂。2023年12月8日,由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牵头,大田县自然资源、工信、生态环境、前坪乡政府、湖美乡政府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上述两家选矿厂进行检查,情况如下:

1.下坑多金属选矿厂正常生产,尾矿浆进入尾矿库,废水经沉淀后抽至高位水池循环回用,现场未见废渣、废水排放。经监测,下游河水水质未超地表水Ⅲ类标准。但存在高位回用池附近围挡破损,选矿生产车间淋溶水收集沟内存在杂草,尾矿库下方截洪沟收集池内存在泥沙,极端天气会对下游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2.大尤多金属选矿厂因原料不足未生产。检查时尾矿渣临时堆场堆放部分脱干尾矿渣,高位水池约剩余一半容积,未见废渣、废水排放。经监测,下游河水水质未超地表水Ⅲ类标准。

3.2023年12月12日凌晨两点左右,联合调查组对上述两家选矿厂突击检查。其中,下坑选矿厂正常生产,选矿废水正常循环回用,未见生产废水外排;大尤多金属选矿厂处于停产状态,无生产废水、废渣产生。

4.根据三明市大田环境监测站2021年至2023年对大田县广福矿业有限公司下坑选矿厂下游下地溪断面、大尤多金属选矿厂下游地表水的监测结果,各项特征污染物浓度均未超地表水Ⅲ类标准。

5.广福矿业下坑铁矿已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月22日),开采矿种为铁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条规定,该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如有部分共生伴生铅锌矿等多金属矿可综合开采利用。

部分属实

大田县广福矿业有限公司及湖美大尤多金属选矿厂进一步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废渣不外排。

大田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立即对下坑多金属选矿厂高位回用池围挡破损处进行修补,对选矿生产车间场地淋溶水收集沟、尾矿库下方截洪沟收集池进行清理。目前,该厂已完成高位回用水池抽水增压泵破损的围挡修补,对选矿生产车间场地淋溶水收集沟、尾矿库截洪沟收集池进行清理。

已办结

3

X3FJ202312060115

三明市永安市贡川镇农正实业有限公司,将厂区建成工业园,开办塑料米、印花、小造纸等十来家小破旧无手续企业,在园区锅炉房前填埋大量废渣、炉渣,夜间通过抽水管偷排大量黑水,使用废模板及含油漆胶水板作为锅炉燃料,焚烧废布料,晚上排放大量黑烟,故意将监测设备断电或报停产,上传虚假数据,掩盖违法行为。

三明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农正实业公司有15条造纸生产线,分别承包给8家不同企业进行经营。此外,在农正实业厂界内,有永安市福丰泡料厂、福建省农正雅祺布有限公司和永安市施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3家塑料造粒、印花及废旧资源利用企业,通过租赁其土地,独立办理环保相关手续进行经营。其中,福丰泡料厂于2019年7月停产,已拆除设备;农正雅祺布公司于2021年12月停产,已拆除设备;施恩公司已停产。

2.农正实业公司建设有2台锅炉(一用一备),以生物质为燃料。核查时发现锅炉房东南侧荒地有炉渣填埋痕迹,现场挖出炉渣65.52吨。

3.12月7日夜间,永安生态环境局对农正实业公司突击检查,其生产废水经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涉水处理设施周边未发现抽水设施和抽水管,未发现偷排大量黑水行为,其废水排放总口水样达标。厂外雨水沟残留有冲洗地面水,现场监测pH值为9.8,超过排放标准。

4.农正实业公司锅炉燃料堆场堆放的生物质燃料中掺杂有胶合板碎片,未发现含油漆胶木板。经调阅2023年运输、进料台账,未发现废布料。该公司锅炉排放口监测未超标。

5.农正实业公司2023年报备“停产”信息15条,报备“监控数据网络传输故障(停电)”6条。经排查,其停产时间与用电记录相符;报备“停电 ”期间,为网络传输故障,CEMS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显示各污染因子浓度均达标。

部分属实

农正实业公司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正常运行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排放各类污染物。

1.2023年12月11日,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责令其立即整改。目前,该公司正着手开展整改工作。

2.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加强初期雨水收集。目前,初期雨水池正在建设中。

3.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燃烧胶合板燃料,对掺杂胶合板碎屑生物质燃料进行处理,并在燃料场及锅炉进料口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实时监控。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燃烧掺杂胶合板碎屑燃料,并进行了清理。

阶段性办结

4

X3FJ202312060117

三明市清流县林畲镇,1.天康上的茶园靠近华顺养猪场旁偷建一处养猪场(孙姓老板),目前存栏几百头,无任何手续,占用并破坏大量林地,养猪废水直排。2.华顺养猪场虽有手续但无设施,数千头猪产生的粪污直接浇灌在几十亩林木内,大量废水直接通过水渠、水沟排入下方小溪,名曰资源化利用,实为偷排。

三明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养猪场(孙姓老板)”为孙某章家庭农场,属于存栏250头以下散养户,无需办理环评、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现场查看时已无生猪存栏,无废水外排。

2.该猪场用地属于废弃茶叶地,不属于林地类型,故不存在占用并破坏林地问题。

3.举报件反映的“华顺养猪场”为清流县林畲华顺养猪专业合作社,存栏生猪1200头,建有沼气池、阳光棚、生化处理池、氧化塘、消纳贮存池等养殖废水处理设施。粪污收集处理后,猪粪经压滤机压滤,送至阳光棚干化做有机肥;污水先排入氧化塘,再送至消纳贮存池,最终用于茶园、苗木、象草共710亩消纳地的消纳,不外排。检查时生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见废水流入雨水沟的痕迹,下游雨水沟干涸。

部分属实

孙某章养猪场、华顺养猪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正常运行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做好资源化利用,避免出现粪污直排现象。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清流生态环境局和林畲镇政府持续跟踪监督孙某章养猪场、华顺养猪厂生猪养殖和排污情况,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指导企业持续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已办结

5

X3FJ202312060124

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山贵崎煤矿有限公司,开采爆破导致地面坍塌二处洞,地表受损,距民房仅几十米,损毁居民房屋。

三明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地面坍塌二处洞”为温坑村“水转弯”两处自然形成锥体,系由原八九十年代小煤窑开采遗留废弃旧巷道造成,现场仍能发现残留的木支护,“地面坍塌二处洞”周边仅一处民房,距离约为62米。

2.走访山崎煤矿周边5户村民房屋,住房墙体确实存在多处裂缝。

3.2021年6月,山贵崎公司聘请福能安全科技公司,对其矿山开采情况进行安全评价。9月,福能安全科技公司提交安全论证报告,指出:“二采区+430m水平开拓的巷道型采空区处于稳定状态,目前不存在坍塌因素,对地面民房无影响”“井下爆破震动对地面民房无影响”。

部分属实

太华镇政府落实整改措施,解决房屋裂痕问题,并组织开展扩大范围论证。

1.太华镇政府加强与信访户沟通,2024年4月前组织对出现裂痕的房屋进行修缮,并对现有个别存有裂痕的房屋进行危房鉴定。

2.太华镇政府督促山贵崎公司2024年6月前,聘请有资质单位对山贵崎矿山井下开采及爆破对地面建筑物影响进行扩大范围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

阶段性办结

6

X3FJ202312060110

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民主村12、13小组小均的110多亩耕地和口粮田遭到破坏。13组小均扬公塅的87亩良田填充成沙石滩用于开办兴办木制品厂,小均13组村民所建烤烟房旁公路外的13亩耕地以及12组扬公塅口10.8亩耕地被毁,扬公塅口10.8亩耕地中6.8亩变成芦苇滩、4亩变成木柴堆场。胜利一街黄泥坑山上挖采大量沙石土,小均扬公塅口李某租赁的7亩田地填埋成沙石滩,现变成芦苇滩。

三明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四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木制品厂”为明泰木业。民主村12、13小组小均处有41.47亩耕地水毁抛荒,30.91亩耕地被明泰木业、茂丰贸易公司、兴林公司占用作为临时木材堆场。

2.民主村13组位于小均扬公塅的土地86.56亩(其中耕地67.24亩),位于该区域的木制品厂为明泰木业,该公司租赁民主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厂房,未占用农田。67.24亩耕地中,20.03亩被明泰木业占用作为临时木材堆场(另外明泰木业还占用民主村其他村民小组2.8亩耕地作为临时木材堆场,合计占用22.83亩),37.07亩被水毁抛荒,10.14亩有耕种农作物。

3.小均13组村民所建烤烟房旁公路外土地16.7亩(其中耕地15.7亩),有4.97亩耕地被兴林公司占用作为临时木材堆场,其余10.73亩有耕种。

4.民主村12组位于扬公塅口土地8.31亩(其中耕地8.14亩),有3.11亩耕地被茂丰贸易公司占用作为临时木材堆场,剩余5.03亩实地为菜地。

5.李某租赁的耕地面积7.2亩,有4.4亩水毁抛荒变成芦苇滩,2.8亩被明泰木业占用作为临时木材堆场(即上述的明泰木业占用的其他村民小组的2.8亩耕地)。

6.实地核查未发现黄泥坑山上挖采沙石土的情况。

部分属实

杉城镇政府及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加强明泰木业、兴林公司和茂丰贸易公司周边农田耕地监管,确保三家企业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1.杉城镇政府已责令占用耕地作为临时木材堆场的明泰木业、兴林公司和茂丰贸易公司于2023年12底前完成整改。

2.杉城镇政府及泰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对被占农田和水毁耕地进行复耕复种,于2024年1月底前完成。

未办结

7

X3FJ202312060087

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上华村,上蔡过磅房处从事非法提炼废铝,无环评手续,晚间生产,排放大量超标废气,随意处置提炼后的废渣(含有大量有毒金属,属于危险废物),并严重污染水源。

三明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上蔡过磅房处”为大田县均溪镇上华村上蔡过磅房处的“废铝加工点”,该加工店以废易拉罐作为原料 ,经坩埚炉熔炼后浇铸在模具中,冷却形成铝锭。

2.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未生产。现场发现该加工点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环评审批等手续,亦未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此外,在该加工点南侧山坡上倾倒有灰色粉状废渣。经核对,该废渣不属于危险废物。同时,对加工点周边环境进行勘察,未发现水源。

3.2023年12月9日,均溪镇政府对该加工点开展夜间巡查,该加工点未生产。

部分属实

均溪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管控,防止死灰复燃。

2023年12月11日,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经营行为。次日,均溪镇政府已将该加工点依法关闭取缔,并完成对遗留废渣的清运、处置。

已办结

8

X3FJ202312060103

三明市三元区三明市盛达化工有限公司,窑炉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环评总量生产。用水超水利部门审批取水总量,超总量、超标排放废水,流量、pH值、废水、废气在线监控设施作假,未联网,废水直接排入沙溪,废气脱硫脱硝药剂使用不足,废气直排。同时还非法收购铁矿石,生产硫酸,含碱固废、煤焦油等危险废物去向不明,台账造假,未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当作一般固废处置。检测时造假,检测报告不符合实际生产工况,厂区雨污分流不清,土壤ph值超标,没有每年进行土壤监测。

三明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该公司建设有1#、2#、3#和4#,共4条水玻璃生产线。目前,4#水玻璃生产线已建成,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涉嫌未批先建;3#、4#水玻璃生产线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涉嫌未验先投。此外,调阅近三年报表,水玻璃年产量均未超过环评批复要求。

2.已办理取水证,2023年取水量未超过许可取水量。

3.根据排污许可要求,该公司无废水排放总量要求。经监测,外排废水未超标。同时,调阅执法监测报告及自行监测报告,未发现废水超标排放问题。

4.2#吸收塔尾气排放口、废水排放总口已安装相应的自动监测设施并联网,1#吸收塔尾气排放口对应的1#硫酸生产线因处于长期停产的状态已申请暂缓联网,1#窑炉尾气排放口已安装自动监测设施但未进行联网,经比对,安装联网情况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5.经现场监测,该公司1#、3#、4#窑炉和3#热风炉尾气排放口均超标排放。

6.通过紫金矿业正常采购矿石。

7.该公司擅自将硫酸生产线所使用的主要原料变更为硫化铁矿,未重新办理使用硫精矿制硫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竣工环保验收。

8.已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危废台账造假,煤焦油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理的情况,亦未发现当作一般固废处置情况。

9.调阅该公司近期自行监测报告和对应时间的生产工况表,开展自行监测当日的生产工况均符合开展自行检测的要求。

10.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将生产废水排入雨水沟的情况,但该公司未建设初期雨水池及雨水切换阀,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11.2021年以来均已按要求开展土壤自行检测。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规定,未对土壤pH值设置相关标准。

部分属实

盛达化工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尽快对已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不得超环评内容建设生产设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及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规范厂区雨污分流,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设风险防范设施,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1.三明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0月,对盛达化工4#水玻璃生产线涉嫌“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对该公司3#、4#水玻璃生产线涉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并案调查处理;同时要求该公司3#、4#水玻璃生产线在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前不得擅自生产;若4#水玻璃生产线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无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则限期恢复原状。

2.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对盛达化工1#窑炉尾气排放口已安装自动监测设施但未进行联网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三元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限期将1#窑炉尾气排放口物配套的自动监测设施联网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对盛达化工1#、3#、4#窑炉和3#热风炉尾气排放口排放废气均超过排放限值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三元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达标排放污染物。

4.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3年11月对盛达化工将硫酸生产线所使用的主要原料由硫化锌矿变更为硫化铁矿的行为立案调查处理,三元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恢复使用硫化锌矿作为硫酸生产线的主要原料。

5.三元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限期完成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初期雨水池及雨水切换阀改造工作。

阶段性办结

9

X3FJ202312060090

1.三明市沙县华山市场小广场,露天集中餐饮作业,油烟未净化直排;2.沙县中行集资楼一楼商铺的羊肉面馆,油烟异味影响楼上住户;3.沙县北门村东方名殿搭建的两根集中油烟管(其中一根紧邻垃圾分类亭)道口朝向西面居民区,油烟恶臭严重扰民。

三明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露天集中餐饮”为华山市场早餐经营摊点,“中行集资楼下餐饮店”为羊运味原汤羊肉面馆,“东方名殿餐饮店”为丹丹铁板烧烤、胖子烧烤排档、萍姐烧烤排档和火辣辣餐饮店。

1.沙县华山市场早餐安置点于2018年3月经沙县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审批,经营时间为上午7:00-9:00、下午16:00-19:00。该安置点主要方便家庭困难人员再就业,满足群众的生活需求,经营户均按照指定地点、规定的时间内经营,产生少量油烟,对环境影响较小。

2.羊运味原汤羊肉面馆油烟净化系统于12月6日发生故障,已于12月7日对电路和油烟净化系统进行维修,目前油烟净化系统已正常运行。经监测,油烟排放未超标。

3.东方名殿的4家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搭建的两根集中油烟管道口确实朝向西面居民区,经监测,油烟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羊运味原汤羊肉面馆、丹丹铁板烧烤、胖子烧烤排档、萍姐烧烤排档和火辣辣餐饮店等餐饮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确保油烟净化系统正常运行,避免油烟扰民。

1.羊运味原汤羊肉面馆已于12月8日对电路和油烟净化系统进行维修,目前油烟净化系统现已正常运行;沙县区城市管理局已要求羊运味原汤羊肉面馆建立完善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维护台账。

2.沙县区北门村东方名殿搭建的集中油烟管(紧邻垃圾分类亭)道口朝向西面居民区的排烟管道已进行加高,并改变朝向。

已办结

10

X3FJ202312060123

三明市大田县前坪乡下坑村,广福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违规取得铅锌矿采矿证,采矿时使用违禁药品,夜间采矿废水直排河道。福建省顺嘉矿业有限公司2015年之前以采代探,在探矿证期间违法开采铅锌矿约80万吨。

三明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大田县广福矿业有限公司下坑选矿厂、大田县广福矿业有限公司下坑铁矿以及福建省顺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下地铁铅矿。

2.大田县广福矿业有限公司均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铁矿,不存在违规取得问题。

3.广福矿业有限公司下坑铁矿山,目前有1号矿井、6号矿井两对生产系统,两对矿井均采用平硐斜坡道联合开拓方式,采矿过程无需使用任何药剂。1号矿井及6号矿井矿硐涌水均收集后添加絮凝剂通过多级沉淀处理后外排。2023年12月11日夜间,大田生态环境局开展突击检查,未发现存在采矿废水直排河道的现象,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沉淀池外排口进行采样监测,该公司外排废水未超标。

4.顺嘉矿业下地铁铅矿于2005年3月至2006年2月期间开展探矿勘查工作,于2006年2月至2016年2月期间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开采工作,不存在探矿期间违法开采铅锌矿的问题。2016年2月采矿证到期后关闭,目前已完成矿山修复。

不属实

已办结

11

X3FJ202312060040

三明市宁化县湖村镇巫坊村,福建鸿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全年24小时噪声扰民,污水处理池未运行,污水直排河道。

三明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九批举报件重复。

1.鸿丰纳米公司噪声主要来源于原料破碎工段和包装车间。原料破碎工段和包装车间运行时,昼、夜间厂界及住户敏感点噪声监测值未超标;目前窑炉下料口外侧安装橡皮减震板,内侧安装金属减振条;在包装车间风机位置安装了复合阻抗式消音器、声音导向管和隔音墙,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偶发性噪声会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经查,公司附近只有巫坊村石板桥3号一家住户,包装车间厂界与该住户最近距离约140米。

2.举报件反映的“污水处理池”为该公司新建污水处理池,距离居民区22米。目前尚未建成启用,池内积水未发现刺鼻异味和外排痕迹;现场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经监测,该公司废水达标排放,排放去向为巫坊溪。

部分属实

福建鸿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正常运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达标排放各类污染物。

1.宁化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目前,该公司准备对重点产噪工段设备进行零件更换、润滑油更换等设备维护工作。此外,要求该公司加强人员管理,规范相关设备操作,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2.宁化县政府牵头开展群众调查,并对类似问题开展入户宣传,争取得到周边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阶段性办结

12

X3FJ202312060031

三明市鹏鑫机动车检测服务公司,擅自降低检测标准,篡改检测数据,导致排气不达标车辆检测仍合格。

三明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2月7日,三元生态环境局通过调阅该公司历史监控录像,进行随机抽查。在该公司出具检测结果为合格的车辆中抽查23辆,未发现擅自降低检测标准,篡改检测数据情况。但发现其中2辆在检测过程中未按照规范安装锥形喇叭管进行采样、1辆在检测过程中尾气排放口存在明显冒黑烟现象。

属实

三明市鹏鑫机动车检测服务公司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按照相关规范对机动车进行尾气排放检测。

1.12月8日,三元生态环境局与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三明市鹏鑫机动车检测服务公司法人,要求三明市鹏鑫机动车检测服务公司立即召回相应车辆重新进行尾气排放检测,该公司做出承诺,保证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12月13日,三明市鹏鑫机动车检测服务公司召回相应车辆,重新进行尾气排放检测。

2.12月13日,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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