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14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三明市5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FJ202312040063 |
三明市尤溪县台溪乡台溪村,四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期趁雨天偷排废水至企业下游河道,厂界旁排往河道的污水管道处堆积污泥,河道散发恶臭。且该养殖场的化粪池占用农保田。 |
三明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批举报件重复。 1.四斗农业公司养殖废水经处理后作为周边茶山、毛竹林、果林灌溉等资源化利用,猪粪贮存于储粪棚内,晾晒后外运至有机肥场处理;尤溪县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别于11月24日和25日凌晨,两次对该公司及周边居民区核查,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养殖化粪池污水排入山沟、农田,2023年11月24日、26日经两次采样监测,公司旁小溪水质未超地表水Ⅲ类标准。此后,生态环境等部门多次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厂界旁有排往河道的污水管道、河道有污泥堆积以及散发恶臭情况。该公司2022年曾因露天堆放的粪便随淋溶水排入厂区旁的小溪,被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 2.2021年8月、10月,该公司未经审批,占用耕地7亩进行扩建养殖,被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先后责令整改。2023年7月,该公司所涉及的耕地缺口,已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完善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2023年11月27日现场核实,未再发现该公司占用“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情况,未超出备案面积开展建设。 3.举报件反映的“化粪池”为四斗农业公司的A/O系统池、沼气池、储液池等污水处理池。2020年末,上述污水处理池建设位置已调整为非耕地,故不存在破坏耕地问题。 |
部分属实 |
四斗农业公司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要求,做好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同时规范建设有关建筑,防止再次出现占用耕地违建行为,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1.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已要求该公司加强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及时记录粪污去向及数量等内容,确保台账记录真实、完整、规范、及时。目前,台账已完善。 2.尤溪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 |
已办结 |
无 |
2 |
D3FJ202312040059 |
三明市三元区荆西街道荆东村,2021年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时部分较远的住户生活污水未收集,三明学院西门沟渠内堆有生活垃圾。该村村容村貌不整洁。 |
三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荆西街道片区雨污管网已陆续完成荆东上城、下城、村尾楼、荆东新村等片区生活污水的收集接驳,仅剩光禄街片区生活污水收集接驳项目未完成,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中。在此期间,光禄街片区住户生活污水通过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沙溪。 2.现场未发现三明学院西门沟渠内堆有生活垃圾。 3.荆东村整村已纳入二级环卫保洁范围,但荆东村下城、村尾楼等部分片区个别地方存在自建房门前屋后生活垃圾乱堆放、清理不及时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三元区城发集团于2024年2月底前完成荆东光禄街生活污水接驳工作,基本完成荆东村片区内住户的生活污水接驳。 2.荆西街道进一步加强辖区生活垃圾收集工作,打造整洁、舒适的村容村貌。 |
1.荆西街道督促三元区城发集团加快推进光禄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于2024年2月底前完成该片区住户生活污水接驳。 2.荆西街道已对荆东村下城、村尾楼等部分片区个别自建房门前屋后乱堆放的生活垃圾进行清洁,目前已完成清洁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D3FJ202312040044 |
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长吉村,建宁县烟草局建有二三十个烤烟房,部分烤烟房与村民住房一墙之隔,噪声、废气扰民。 |
三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建宁县烟草局建有二三十个烤烟房”为濉溪镇长吉村梅丰小组村民自建密集式烤烟房,共7座。全年烤烟房使用时间约为4到5个月。其中,烟叶烘烤作业时间一般为每年5至6月,其余时间部分村民将其用于水稻种子烘烤。 2.烤烟房与村民钱某妹家一墙之隔,与其主房距离约10米。 3.受季节性影响,目前未进行烤烟作业,村民亦未进行水稻种子烘烤作业,现场无法监测噪声、废气排放情况。经走访周边村民并调阅相关材料,烤烟房内装有风机,运行时存在一定噪声;烤炉采用电力点火,采用锯屑压缩成的生物质燃料,产生烟气较少。 |
属实 |
烤烟房完成隔音降噪措施建设工作,并规范运行,避免噪声扰民。 |
1.建宁县组织濉溪镇人民政府、建宁县烟草专卖局和建宁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于12月7日至8日与钱某妹家人以及当地烟农沟通,目前已初步取得理解和支持。并由濉溪镇人民政府牵头下列整改工作: 2.7座烤烟房进行封闭式改造,内嵌风机工作间加装隔音棉,以减少噪声对周边村民影响。 3.在钱某妹家与烤烟房相接处围墙上安装隔音板,进一步减小烤烟房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目前,濉溪镇政府正着手开展上述整改工作,计划于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X3FJ202312040073 |
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70幢、71幢楼下,邻家小厨、四川酸菜鱼、醉仙楼、漳州鸭面馆四家违规开店,紧挨居民楼,爆炒油烟严重扰民,排烟口设置在楼上住户房间下、对着小区出入口。其中四川酸菜鱼油烟机噪声大,三家店均从事夜宵外卖,深夜噪声扰民。 |
三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中反映的“邻家小厨”“四川酸菜鱼”“醉仙楼”和“漳州鸭面馆”4家餐饮店烹饪产生的油烟均通过油烟净化设施收集处理后排放。经监测,油烟均未超标。 2.四家餐饮店油烟排放口设置于车辆进口或出口街面二楼屋檐下店铺招牌中间,未发现违规情况。 3.四川酸菜鱼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变频设施,运行期间无明显异响,噪声检测未超标。 4.经走访询问,四家餐饮店均未提供夜宵服务,正常营业时间均在23点之前,偶有食客饮酒较迟会有吵闹现象。 |
部分属实 |
邻家小厨、四川酸菜鱼、醉仙楼和漳州鸭面馆四家餐饮店规范经营,规范运行油烟净化设施,油烟达标排放,避免噪声、油烟扰民。 |
1.三元区城管局督促4家餐饮店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避免油烟扰民。 2.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每日安排专门警力加强巡逻,严管噪声污染,避免噪声扰民。 |
已办结 |
无 |
5 |
D3FJ202312040002 |
三明市大田县华兴镇华安村,700多亩农田被破坏变成杂草地,无法耕种;华兴镇政府后200米左右的1亩多农田被挖机破坏变成杂草地,无法耕种。 |
三明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700多亩农田”位于大田县东部新城坪尾仑片区,涉及华安村范围面积596.46亩。其中涉及耕地312.05亩,涉及林地、建设用地、园地等284.41亩。目前,已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的耕地面积186.96亩,剩余耕地125.09亩目前仍由当地村民耕作。未发现耕地变成杂草地,无法耕种情况。 2.举报件反映的“1亩多农田”为华兴镇政府南侧约200米处,面积为1.66亩的地块。其中,0.94亩的合法建设用地,拟建设大田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目前该地块部分用于堆放石块,部分用于蔬菜农作物种植;0.72亩的耕地目前仍用于种植地瓜、芥菜等农作物,未发现被挖机破坏变成杂草地,无法耕种的情况。 |
不属实 |
无 |
大田县在征地过程做好当地村民解释工作,争取村民支持。并进一步加强日常土地动态巡查和建设项目批后监管,严防破坏耕地和建设项目超出审批红线范围施工情况。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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