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09 12:33

  截至12月8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三明市5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FJ202311280085

三明市沙县南阳乡竹山村,60多亩林地被破坏,非法开挖十几万方砂石。

三明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60多亩林地”为沙县区南阳乡竹山村炉坪山场。2022年11月,巽羽农业公司、巽羽合作社和融汇工贸3家企业在该山场投资建设的“100万羽蛋鸡养殖及生态综合开发”项目,涉嫌存在破坏林地32亩的违法行为。2023年11月8日,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对其立案侦查。此外,该项目还存在超审批红线破坏林地13.4595亩的违法行为。2023年12月4日,沙县区林业局将该线索移送至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沙县分局将其作为上述案件线索,一并侦查。

2.2022年8月,巽羽合作社在炉坪山场超出设施农用地备案红线范围推填土的违法行为,被沙县区自然资源局责令改正。同年11月,巽羽合作社的违法行为还在进一步扩大。此外,该合作社还存在设施农用地备案区域外非法采砂、私自倒卖砂石料非法获利行为,涉嫌刑事犯罪。

基本属实

涉案4家企业对破坏的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办理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1.针对超审批范围破坏林地行为,1名项目相关负责人已被刑事拘留,已于12月1日提请逮捕,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2.针对非法采砂、倒卖砂石料非法获利行为,2023年8月7日,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已将两个案件并案 ,3名项目相关负责人均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仍正在侦办中。

3.沙县区自然资源局两次责令巽羽合作社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因违法行为发生区域涉及上述案件,为保护现场证据,故现场尚未整改。

阶段性办结

2

X3FJ202311280084

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金山村,荣祥矿业公司,盗采数千吨铅锌矿。

三明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荣祥矿业公司位于均溪镇金山村70号,经营范围为矿产资源开采和金属、非金属矿石销售等。目前该公司未开展矿石开采业务,亦未发现盗采铅锌矿行为。

不属实

均溪镇政府完善矿山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责任人,防止辖区出现盗采矿石现象,维护国家矿产资源安全。

已办结

3

X3FJ202311280048

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1.梅峰村鳗鱼养殖场大量抽水,导致际口村潭边自然村对面的三兜坵农田干枯;2.际深村深度养鳗厂,污水流入际口村谭边水尾铁坑处;3.洋中王坑门河流和洋中镇鼎锅栏矿石被盗挖8000方,洋中镇际口村汤山、坪坑村六斗甲上百亩林地被破坏。

三明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梅峰村鳗鱼养殖场”为洋中洋头坝养鳗场,取水地点为王坑自然村坎兜水电站尾水出口;三兜坵农田灌溉取水点位于际口村田头洋自然村。上述两个取水点位处于不同水系,且相隔较远,亦非上下游关系。现场三兜坵农田可正常引水,且田内水稻已收成,未发现三兜坵农田存在干枯现象。洋头坝养鳗场已办理取水许可证,未发现超许可取水。

2.举报件反映的“深度养鳗场”为鸿兴渔业公司。11月26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部分养殖尾水未经处理,进入厂区旁雨水沟,最终流入新岭河流。经监测,总磷超标。

3.举报件反映的“洋中王坑门河流和洋中镇鼎锅栏”为洋中镇梅峰村“鼎锅林”山场区域。鸿兴渔业公司股东蔡某石曾于2022年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开设竹山道路,被尤溪林业局立案查处。现场未发现矿石被盗挖情况。

4.举报件反映的“洋中镇际口村汤山”为际口村田头洋汤山场,与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剧头村交界,两处林地接壤。鸿兴渔业公司曾于2018年3月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用于修建蓄水池,涉及樟湖镇剧头村林地面积170平方米,2020年被延平区林业局处罚。

5.举报件反映的“坪坑村六斗甲”为洋中镇坪坑村水尾六斗甲山场。鸿兴渔业公司曾于2018年4月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用于整修山路,埋设引水管道,涉及面积480平方米,2020年被尤溪县林业局处罚。

部分属实

鸿兴渔业公司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正常运行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11月28日,尤溪生态环境局对鸿兴渔业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同时要求其限期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尾水管道铺设,养殖尾水均接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2023年12月3日,尤溪县林业局对“鼎锅林”山场进行“回头看”,目前鸿兴渔业公司股东蔡某石已完成补植杉木整改工作,未发现新的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3.2023年12月3日,延平区林业局对樟湖镇剧头村林地进行“回头看”,目前现场已复绿,鸿兴渔业公司已完成整改工作,未发现新的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4.2023年11月30日,尤溪县林业局对“洋中镇坪坑村水尾六斗甲山场”进行“回头看”,目前现场已复绿,鸿兴渔业公司已完成整改工作,未发现新的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5.三明市生态环境等部门,尤溪县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已办结

4

X3FJ202311280046

三明市梅列区高岩新村70幢、71幢商住楼1楼,邻家小厨、四川酸菜鱼、醉仙楼、漳州鸭面馆油烟扰民,四川酸菜鱼油烟机噪声扰民,邻家小厨、醉仙楼、漳州鸭面馆经营到半夜噪声扰民。

三明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中反映的“邻家小厨”“四川酸菜鱼”“醉仙楼”和“漳州鸭面”4家餐饮店烹饪产生的油烟均通过油烟净化设施收集处理后排放。其中,邻家餐馆和四川酸菜鱼油烟未超标;醉仙楼和漳州鸭面馆分别因设备装修和有关设备维修改造无法提供油烟监测条件,三元区城管局已责令两家餐饮店停业整治。

2.四川酸菜鱼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期间无明显异响现象,噪声监测未超标。

3.经走访问询,邻家小厨、醉仙楼和漳州鸭面馆3家饭店营业时间均在23点之前,均未提供夜宵服务,但偶有存在食客酒后高声喧哗现象,基本在0点之前结束就餐。经调取电子监控,11月7日0点醉仙楼门口灯光未关闭,另外3家饭店在0点前已打烊。

部分属实

1.邻家餐馆、红火醉仙楼餐馆、戴记鸭面馆和四川酸菜鱼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做好设备维护,油烟达标排放。

2.四川酸菜鱼店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减轻油烟净化器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醉仙楼对酒后高声喧哗食客进行劝阻,营造文明用餐环境。

1.三元区城管局督促4家店定期清理维护净化设备,要求醉仙楼和漳州鸭面馆限期完成油烟监测,确保营业时油烟达标排放,减少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三元区城管局要求四川酸菜鱼进一步采取减震降噪措施,以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该店正在对油烟净化设施加装变频装置,确保设备在低噪声下运行。

3.三元区公安局对醉仙楼经营者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对食客酒后高声喧哗的行为进行劝阻,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阶段性办结

5

D3FJ202311280014

三明市尤溪镇台溪乡台溪村,下坂头四斗小组的25亩耕地被占用建设养猪场。

三明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养猪场”为四斗农业公司。2021年8月、10月,该公司未经审批占用耕地扩建养殖7亩,被尤溪自然资源局先后责令整改。2023年7月,该公司所涉及的耕地缺口,已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办理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2023年11月27日现场核实,该公司未再发现占用“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情况,未发现超出备案面积开展建设。

部分属实

四斗农业公司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要求,规范建设有关建筑,防止再次出现占用耕地违建行为。

四斗农业公司已于2023年7月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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