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7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三明市1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六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FJ202311270043 |
三明市大田县奇韬镇奇韬村银场,乾泰矿业盗采铅锌矿数十万吨,大量矿渣倾倒河流,矿洞废水未经处理排入河流,铅锌重金属污染河流。 |
三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乾泰矿业公司在奇韬银场矿区银多金属矿勘探,已办理探矿证(有效期至2027年5月)和相关环保手续。大田县自然资源局聘请有资质测绘单位下井实测,未发现有采矿作业痕迹和采空区,勘探区域未超出探矿证范围。该公司硐探过程中产生的银多金属矿约6000吨,确有铅锌矿物组份伴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其有权自行销售勘查中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施工回收的矿产品,不属于盗挖国家铅锌矿的行为。 2.该公司勘探废矿渣贮存于矿山弃渣场,部分自行利用,部分废矿渣用于村内道路硬化修筑垫层等公益事业建设。检查发现部分废矿渣撒落在连通菜坑溪的雨水导流明渠内,但未发现废矿渣直接倾倒入河流的现象。 3.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将矿硐涌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至菜坑溪。经监测,外排废水中铜、锌、铅、镉、汞、砷等等重金属指标均未超标,下游河流水质符合要求。 |
部分属实 |
乾泰矿业加强矿山的日常管理,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矿渣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加强沟通协调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
1.大田县自然资源局要求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硐探过程中遇到的银多金属矿和伴生的铅锌矿物组份,规范贮存,妥善处置。 2.奇韬镇政府督促该公司加强物料运输管理,防止沿路遗撒问题发生。该公司已于11月27日完成雨水导流明渠内掉落废矿渣的清理。 3.奇韬镇政府牵头,大田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同时协助乾泰矿业加强与当地村民的沟通协调,做好宣传解释。 |
阶段性办结 |
无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