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五批)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07 14:27

 

  截至12月6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三明市2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五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FJ202311260062

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1.际深村深度养鳗场,污水流入际口村潭边自然村水尾铁坑(车碓坑)。2.际深村中村农田中的养鳗场(原名:鸿兴渔业),引农田水源养鳗导致农田干枯,抽取地下水导致下游村庄饮用水断流,破坏农田建设办公楼,污水污染际口村田西约500亩农田。3.鼎锅栏开挖石矿,破坏林地约40亩。4.坪坑村水尾六斗甲,长约2公里宽约2.3米林地被破坏。5.际口村田头洋汤山,长约4公里宽约2.6米林地被破坏。6.际口村谭边自然村下洋小组,碗坪塑料米加工厂,引农田水源生产导致农田干枯。

三明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该件与本轮受理编号为X3FJ202311240001的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深度养鳗场”为鸿兴渔业公司。该公司部分养殖尾水未经处理,进入厂区旁雨水沟,最终流入新岭河流。经监测,总磷超标。

2.举报件反映的“中村农田中的养鳗场”为和祥兴公司,周围有际深溪、大垄水源、山门流下的水、塞起垄山涧水、西洋溪等5处农田灌溉水源。该公司按照取水许可证要求只取用际深溪地表水源用于鳗鱼养殖,未建设地下水抽取设备,亦未发现周边农田干枯。下游田溪和潭边自然村两个自然村饮用水源来自际口大隔坎山涧,与和祥兴养鳗厂的取水点无关联,未发现断流问题。和祥兴公司养殖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际深溪,下游河流水质符合标准限值,田溪自然村村民使用际深溪的溪水浇灌农田,未发现污水直排农田情况。

3.2018年祥兴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宿舍楼,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对其立案查处,尤溪县法院裁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土地,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洋中镇政府通知其限期自行拆除并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国家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要求,对历史存量违法问题要分类分步、依法有序整治,因国家和省级关于历史存量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分类处置办法尚未出台,宿舍楼至今拆除。

4.举报件反映的“鼎锅栏”为洋中镇梅峰村“鼎锅林”山场区域。鸿兴渔业公司股东蔡某石曾于2022年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开设竹山道路,被尤溪县林业局立案查处。

5.举报件反映的“坪坑村水尾六斗甲”为洋中镇坪坑村水尾六斗甲山场。鸿兴渔业公司曾于2018年4月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涉及面积480平方米,2020年被尤溪县林业局处罚。

6.举报件反映的“际口村田头洋汤山”为际口村田头洋汤山场。“长约4公里宽约2.6米林地”位于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剧头村林地,两处林地接壤,分别为尤溪县和延平区所辖。鸿兴渔业公司曾于2018年3月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涉及樟湖镇剧头村林地面积170平方米,2020年被延平区林业局处罚。

7.举报件反映的“碗坪塑料米厂”为“洋中镇宏顺塑料米厂”。该厂生产用水取自新岭溪河道干流,员工的生活用水和际口村潭边自然村下洋农田灌溉水均取自新岭溪右岸支流,现场未发现农田干枯情况。

部分属实

1.鸿兴渔业有限公司和和祥兴公司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正常运行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和祥兴公司按照尤溪县自然资源局要求,进一步配合做好违法占地建设宿舍楼问题的处置。

1.11月28日,尤溪生态环境局对鸿兴渔业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立案查处,同时要求其限期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尾水管道铺设,养殖尾水均接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尤溪县自然资源局持续关注上级相关处置政策,待相关政策明确后,对和祥兴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宿舍楼行为予以相应处置。

3.12月3日,尤溪县林业局对“鼎锅林”山场进行“回头看”,目前鸿兴渔业公司股东蔡某石已完成补植杉木整改工作,未发现新的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4.12月3日,延平区林业局对樟湖镇剧头村林地进行“回头看”,目前现场已复绿,鸿兴渔业公司已完成整改工作,未发现新的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5.11月30日,尤溪县林业局对“洋中镇坪坑村水尾六斗甲山场”进行“回头看”,目前现场已复绿,已完成整改工作,未发现新的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6.三明市生态环境等部门,尤溪县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阶段性办结

2

D3FJ202311260010

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水东东方商业广场2楼天悦KTV,每天营业至凌晨4、5点,噪音严重扰民。环保部门曾确认该KTV噪声超标。

三明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天悦KTV”为尤溪天悦娱乐有限公司经营的歌舞娱乐活动场所。尤溪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曾于11月20日夜间,用便携式噪声振动测量仪在该KTV的敏感点处进行噪声监测。经监测,初步判断超标排放。工作人员当场要求其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2.2023年11月27日9时左右,尤溪县文旅、公安、生态环境和城关镇等部门对该公司经营场所进行夜查,尤溪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再次对该公司经营场所周边噪声进行监测,昼、夜间噪声均超标排放。经调取该公司近期夜间监控视频,发现11月26日凌晨2时至3时存在超时营业行为。

属实

天悦公司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隔声降噪等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法、守时经营,避免噪声扰民。

1.11月28日,尤溪县文旅局对天悦公司涉嫌在规定的禁止时间内营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12月1日,尤溪县公安局对天悦公司超标排放噪声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对业主进行约谈,责令业主立即对场所音响、隔音设施进行改造升级。目前,该公司停止大分贝音响设备的使用,控制外放音响设备的音量,并着手开展场所声源区域隔音设施建设。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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