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05 14:46

  截至12月4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三明市3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FJ202311240059

三明市沙县大洛镇后底村村部旁,沙县意轩农牧有限公司,距离居民住宅区约100米,养猪场恶臭扰民。

三明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意轩农牧公司距离周边最近的居民区约150米。经监测,该公司厂界臭气及周边民宅敏感点臭气浓度均未超标,但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养殖异味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意轩农牧公司持续完善相关臭气防治措施,提升养猪场除臭效果,减少养殖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意轩农牧公司在生猪饲料和饮水中添加益生菌、酶制剂等添加剂,同时增设除臭喷雾设备,进一步提升除臭效果,以减少养殖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大洛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其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阶段性办结

2

D3FJ202311240025

三明市沙县郑湖乡庆洋村白鹤山上坂林场内,探矿队使用挖掘机和铲车开路、打桩,非法开采石英石,毁坏大量红豆杉、毛竹等树木。

三明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探矿队”为正和硅业公司委托的勘探作业队,目前对白鹤山石英矿区(部分区域与上坂林场重叠)钻探区域部分山路进行平整。

2.2023年8月经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审批同意,正和硅业公司自10月18日起按照勘探方案在矿区范围内开展资源储量勘探工作,目前仅对1个地质勘察孔位打孔,其余勘察孔位均未动工,亦未发现非法开采石英石情况。

3.林场内主要树种为阔叶树,沙县区林业局和郑湖乡政府检查未发现毁坏红豆杉、毛竹的情况,但发现该公司探矿作业时存在破坏林地问题。

属实

正和硅业公司办理林地审批手续,或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

1.11月25日,沙县区林业局责令正和硅业公司立即停止破坏林地行为。

2.目前,该公司勘探作业队已停止勘探作业。下一步,该公司准备向沙县区林业局申请办理林地占用手续。

未办结

3

X3FJ202311240001

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际深村,深度自然村的养鳗场污水排入际口村潭边自然村水尾铁坑(车碓坑),后流入南平樟湖坂镇新岭河流;际深村中村农田的一家养鳗场,污水排入际口村田溪自然村数百亩农田。多次反映无果。

三明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深度自然村的养鳗场”为鸿兴渔业公司。该公司部分养殖尾水未经处理,进入厂区旁雨水沟,最终流入新岭河流。经监测,总磷超标。

2.举报件反映的“中村农田的一家养鳗场”为和祥兴公司。该公司养殖尾水经处理后汇入际深溪,经监测,处理后的尾水水质达标,下游溪流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田溪自然村村民会使用际深溪的溪水浇灌农田,未发现污水直排农田情况。

3.2021年以来,洋中镇共收到涉及鸿兴渔业公司的信访件共3件,没有收到涉及和祥兴公司的信访件。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洋中镇联合相关部门多次现场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给予及时处理,并作出书面回复。

属实

鸿兴渔业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正常运行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11月28日,尤溪生态环境局对鸿兴渔业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立案查处,同时要求其限期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尾水管道铺设,养殖尾水均接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洋中镇政府要求鸿兴渔业公司定期开展环保自查自纠工作。

3.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尤溪生态环境局及洋中镇政府对该公司加强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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