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04 17:39

  截至12月3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三明市5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FJ202311230060

三明市尤溪县台溪乡台溪村四斗养猪场,废水直排,臭气扰民,污染村内小溪,非法占用林地耕地。

三明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是四斗农业公司。该公司养殖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茶山、毛竹林、果林等资源化利用。

2.尤溪县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别于11月24日和25日凌晨,两次对该公司及周边居民区核查,未发现废水直排和臭气扰民问题。经监测,公司旁小溪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但是,该公司2022年曾因露天堆放的粪便随淋溶水排入厂区旁的小溪,被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

3.该公司2020年以来,两次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尤溪县林业局处罚,目前正在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未发现非法占用耕地问题。

属实

四斗农业公司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做好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避免出现废水直排、异味扰民问题。

1.尤溪生态环境局要求四斗农业公司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四斗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外排养殖废水被周边茶山、竹林、果林消纳。

3.需要建立机制,强化对企业的监管巡查,有效防止非法排污。

未办结

2

D3FJ202311230036

三明市将乐县黄潭镇元坪村金溪河(村内水电站下游一公里处),以水电站排洪的名义偷挖河沙,后运至距离挖沙地点下游2-3公里西湖村内一家木材加工厂旁进行加工,每天17-18时开始,破碎机加工噪声扰民。

三明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水电站”为黄潭水电站,现场检查时未排洪,未发现偷挖河砂情况。今年9月,因金溪河多年未疏浚导致河床抬高,影响泄洪,县政府决定由该电站负责定期、合理清淤工作,故该电站委托鑫溪源公司对坝下300米处淤堵河段清淤,并处理清淤废石废渣。

2.举报件反映的“木材加工厂”为盛斌木业公司厂区,目前由鑫溪源公司租赁,用于处理上述电站清淤废石废渣。检查时正在生产,破碎机正在运行,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厂界噪声监测超标。

属实

鑫溪源公司完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改正噪声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降低生产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1.11月25日,将乐生态环境局对鑫溪源公司厂界噪声超标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

2.目前该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正在进行车间封闭和隔音帘安装工作。

未办结

3

D3FJ202311230028

三明市永安市西洋镇,福庄村村尾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下螺村村头矮坑永安恒洋矿业有限公司、内炉村村坑永安恒洋矿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属于同一老板),常年非法洗沙,夜间将废水排入河道。

三明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分别为永安市城投贸易公司上鱼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项目、桂鹏矿产公司和恒洋矿业公司,三家企业均已办理环保有关手续。

2.桂鹏矿产公司自2023年3月停产至今;11月25日夜查时,其余两家企业未生产,未发现违法洗砂行为。但是,城投公司上鱼坑矿区机制砂污水罐污水渗漏,进入沉淀池后外排。经监测,沉淀池污水超标排放。

部分属实

城投公司和恒洋矿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各项环保措施,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11月28日,永安生态环境局已对城投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限期整改。

目前,城投公司已对泄漏的污水进行堵截,已完善污水输运管道和阀门。

2.举报件反映的问题虽已办结,但是仍需要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有效防止违法行为发生。

已办结

4

D3FJ202311230018

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1.镇政府往宁化方向四公里处,红火水泥厂,在距离北坑村几百米位置进行矿山爆破,废渣排入河道,填埋小溪和几十亩农田,几十亩树木被砍伐。2.红火水泥厂往北坑村方向300米处的养鸡场,恶臭扰民。3.北坑村边的坞矿,废渣污染河道。

三明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企业分别为南方水泥公司、兴联丰公司和北坑钨矿。

1.“红火水泥厂”即为南方水泥公司。该公司矿山爆破位置位于采矿证区域范围内,废渣排至排土场内,未排入河道。树木砍伐为村民个人行为,已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2.“北坑村方向300米处的养鸡场”即为兴联丰公司,现场有机肥加工车间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厂区周边异味明显。

3.“北坑村边的坞矿”即为北坑钨矿,该矿区于2019年7月停产至今,矿区场地正在生态修复作业,未见废渣污染河道行为,河道水质清澈。

部分属实

兴联丰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11月25日,清流生态环境局对兴联丰公司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行为立案查处,并要求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11月27日,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清流生态环境局和嵩溪镇政府联合对兴联丰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废气处理设施已恢复正常运行,周边异味大幅降低,明显改善。

3.举报件反映的具体问题虽已办结,但是仍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巡查巡检力度,防止违法行为破坏生态,影响群众生活。

已办结

5

D3FJ202311230011

三明市尤溪县台溪乡台溪村下坂头大型养猪场,污水处理不到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用水,雨天或偶尔凌晨排放污水,导致附近河水黑臭起沫、鸡鸭鱼类死亡。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三明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是四斗农业公司。该公司养殖废水经处理后作为周边茶山、毛竹林灌溉等资源化利用。

2.尤溪县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别于11月24日和25日凌晨,两次对该公司及周边小溪核查,均未发现排放污水导致河水黑臭起沫、鸡鸭鱼类死亡,亦未发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用水情况。小溪水体经监测,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但是,该公司2022年曾因露天堆放的粪便随淋溶水排入厂区旁的小溪,被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

属实

四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做好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1.尤溪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

2.尤溪县农业局加强指导,有效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3.举报件反映的问题虽然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但是仍需要建立机制,强化对企业的监管巡查,有效防止非法排污。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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