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2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三明市1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一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FJ202311220013 |
三明市大田县建设镇省道旁,民生医院斜对面的私人屠宰场,每天凌晨1、2点起使用沥青宰杀大量鸭子,臭味扰民,污水直接排入河道。 |
三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屠宰场”名为大田县建设镇阿贤活禽批发店,实际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场所不符,且超出登记范围营业,有从事活禽屠宰。 2.自2023年9月16日起,该店均在凌晨3时左右屠宰生鸭,并使用松香甘油酯脱毛,未发现使用沥青。现场松香甘油酯熔融、活鸭粪污及屠宰存在一定异味。 3.该店屠宰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通过PVC管道排入建设溪。 |
属实 |
大田县建设镇阿贤活禽批发店严格按照经营范围从事生鸭批发销售,落实随卖随调、围笼转运并做好粪污收集处置。 |
1.11月23日,大田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店立即改正超出登记范围从事活禽屠宰,及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经营场所不符的违法行为。 2.同日,建设镇政府要求该店售卖生鸭过程中随卖随调,同时做好生鸭粪污收集处理,不得直排外环境。 3.目前,该店已按要求变更营业执照地址,拆除PVC排水管,搬离屠宰设备,仅开展活禽销售业务。 4.举报件反映的具体问题已办结,但仍需加强监督,防止屠宰经营活动反弹。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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