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5日作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决定的公告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11-16 11:52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经审查,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5日我局对1家企业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作出核发决定。现将作出的核发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的,相关申请材料递交或邮寄至三明市司法局(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四路86幢龙泉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598-824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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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利凯科技有限公司

三明市永安市西洋镇岭头村石竹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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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49其他废物(900-045-49)废电路板(不包括废电路板上附带的元器件、芯片、插件、贴脚等,及废电路板拆解过程产生的废弃CPU、显卡、声卡、内存、含电解液的电容器、含金等贵金属的连接件)

年收集、贮存、利用废电路板1.25万吨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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