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中发〔2018〕43号)、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发展规划》,加强闽西南五地市合作,推动区域合作和发展,特编制《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31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请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建中,联系电话:8222386。
邮箱:smhbspk@126.com。
附件:
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doc